岁末年初往往是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最集中的时期。随着气温走低、节日临近,家庭支出增加,如何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成为当前民生工作的重点。记者从民政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各地正推出诸多更有根据性的举措,深入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 资金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民政部、财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为地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支持。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地结合实际,通过现金补贴、消费券、实物救助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兼顾了不同地区需求与条件。 政策落实更加规范高效。民政部指导各地规范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各地加快审核确认进度,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或适当增发。对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完善办理流程,尽量缩短等待时间,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同时,各地用好临时救助政策,提升救助时效,对突发性、紧迫性困难家庭做到快速响应。 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民政部指导各地运用大数据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重点群体的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快处置。针对物价波动,各地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渠道畅通,民政部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全国3700多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保持畅通。 取暖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展。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有关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为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目前已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从低保人员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让更多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救助方式加快优化升级。社会救助正从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的综合救助转型。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已在全国69个试点地区推进,就医陪护、助餐助浴、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服务,增强困难群众的生活便利度与获得感。全国工会系统统一开展送温暖行动,聚焦困难职工和重点群体职工,组织走访慰问。中国残联开展“助残暖冬”工作,突出对困难重度残疾人的关爱帮扶,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维护就业残疾人劳动权益。 多部门联合推进,表明了社会救助体系的持续完善,也反映出民生保障工作的进一步走深走实。从资金投入到政策落实,从监测预警到服务供给,各地各部门以具体举措回应困难群众的现实需求。
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里,既需要资金保障,更需要制度运行更精准、服务供给更贴近;岁末年初的集中帮扶,既是对兜底保障能力的一次检验,也为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提供了契机。只有把“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落实到每一笔及时发放的补贴、每一次快速响应的求助、每一项可感可及的服务中,才能更好守住民生底线,让万家灯火更安稳、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