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浙江省天台县,有个网络群聊的事儿闹得挺大,后来还闹出了名誉侵权的官司。这事主要就是因为那几个人在网上瞎传消息,把一个人的名誉给毁了。法院最后也依法站出来维护公民的人格权益。 这年头科技发达了,大家天天在网络社交平台上聊天,本来是挺好的事儿,可有时候也容易出乱子。前阵子天台县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三个女老师在自己的微信群里瞎议论别人的私事,说的还都是假的。当事人知道后就报了案,当地警察也把这仨人给抓了去,给他们的行政拘留处分。 不过有一个老师不服气啊,觉得自己就是听风就是雨,传的范围也没那么广,就跑去法院起诉要撤销这个处分。结果一审法院判下来没同意她的请求。这案子的核心问题其实就是在小圈子里传的话到底要负多大责任。法院的说法挺清楚:这老师虽然不是假消息的原发者,但她作为当事人的老同事,大家更信她的话。这说法很容易把人家的名誉给弄坏了。 咱们国家的法律也说得明白,只要是损人利己的行为就得担责,并没有规定说非得传出去多少人才能算违法。这就说明啊,哪怕是在亲戚朋友之间聊聊八卦,如果说的是假的还侵犯了人家权利,照样算是犯法。 从社会影响来看,这事儿也反映出不少人对网上说话的法律风险不太懂。微信群虽然看着挺私密的,但消息传得太快太广了,有时候根本控制不住。那些没影儿的话最容易让人伤感情,甚至还会让别人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 最近几年大家维权意识强了不少,像这种名誉侵权的案子是越来越多了。司法机关也在想方设法加强对人格权益的保护。 针对这个问题,懂行的人也说了:公众得长点脑子,别什么都听风就是雨地传出去;咱们上网说话也得有点法治观念;管理部门也得多搞搞普法宣传。 以后网络空间的治理肯定会越来越完善。二审程序还会接着审这案子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给大家一个更明确的说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就算是小圈子里聊天也不能当保护伞用。这次事件再次提醒大家:言论自由得有限度得看清楚不能瞎碰红线伤人;在这信息爆炸的时代咱们每个人都得做个明白人管住嘴;用法律和事实说话才能一起维护一个干净的上网环境。 最后还是那句话:法律裁判的引导作用和大家自觉守法得互相配合才能把网络文明和法治建设搞得更好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