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相信吗?福贵那家伙,他的人生简直就是一部惊心动魄的大戏。哪怕命运像把他捏在手里的麦秆一样,他也硬是没咽下那口气。余华把眼泪、绝望和答案统统塞进这不到十万字的书里,讲的可不光是福贵的事儿,他把半个中国的故事全给攒了进去。这书像部被时间烤得发烫的家族史,可余华却用最普通的话把它讲完了。 1960年出生在杭州的余华,1983年就开始写小说了,1984年就把第一篇作品亮了出来。到了1998年,他不仅凭《活着》拿下了意大利的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还和《许三观卖血记》一块儿入选了“九十年代最具影响的十部作品”。他这手里的笔啊,就像一把钝刀子,慢慢地割开了皮肉却不让血溅出来。 每次翻开《活着》的不同版本——中文的、韩文的、日文的、英文的——你都会看到一篇自序,那简直就是给读者递过去的一盏盏小灯。余华在里面说得挺实在:“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别的身外之物。”这句话不光印在书腰上,后来成了所有版本的秘密密码——活着本身,就是那个答案。 有人觉得这本书太苦了,可恰恰是这份苦让现在这些泡在蜜罐里的年轻人知道“幸福”有多难买。你看福贵输光家产、气死父亲、送走儿子、埋掉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他还在黄昏里对着田埂喊“回家吃饭”。要是连他都能撑下来,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放弃? 《华盛顿邮报》觉得它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西雅图时报》说阅读就是一场残忍的旅程。老外们都觉得余华太厉害,他把“命运怎么把人碾成粉末”写得让不同肤色的人都能在夜里为别人的故事睡不着觉。 那些被时间验证过的金句更是让人忘不了:“没有什么比时间更能说服人了。”还有那句“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这两个字在我们中国人的嘴里特别有劲儿。 读完这本书你能带走什么呢?你会把那些疼痛的记忆全洗掉,变得清醒起来:原来“活下去”这三个字可以轻得像片羽毛,也可以重得像块磨盘。你会学会在吵闹的时候闭嘴,在热闹的时候沉默,在空虚的时候承认自己脆弱——承认脆弱不是失败,反倒是重新长骨头的开始。 福贵最后把苦根的坟修得老高老高的,说想让他一眼就能看见家;我们也得把心里的坟修高点儿提醒自己:先活着,别的事儿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