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安发布通告规范民用无人机管理 明确登记备案和飞行活动要求

近年来,无人机技术快速普及,在航拍、物流、农业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同时也带来安全风险和管理难题。一些操作者未按规定登记,或擅自进入管制空域飞行,可能扰乱航空秩序,甚至威胁公共安全。为加强规范管理,烟台市公安局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山东省涉及的规定,发布通告继续明确无人机管理要求。通告将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五类,要求所有者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或“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完成实名登记。此外,通告明确了管制空域与适飞空域的划分:管制空域涵盖机场周边、军事区域、重要基础设施等120米以上空域,未经批准不得飞行;在适飞空域内,微型无人机可在50米以下飞行,轻型和小型无人机可在120米以下飞行,无需申请。针对违法违规行为,通告也列明处罚措施。例如,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所有者最高可被罚款2万元;擅自在管制空域飞行的操作者,可能被没收设备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相关规定意在以明确的法律边界约束违规飞行,降低安全隐患。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新规是推动低空经济走向规范发展的关键一步。随着无人机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管理制度需要同步完善。烟台的做法有助于提升公共安全水平,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下一步,随着技术与监管合力推进,无人机产业有望在更清晰的规则框架下扩大应用规模。

低空并非“无边界的空域”,而是需要精细治理的公共空间。把实名登记落到实处——把空域规则讲清楚——让审批流程更顺畅,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既是守住城市安全底线的必要举措,也是推动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支撑。规则越清晰,创新越有空间;底线越牢固,产业越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