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男子为满足女友心愿将烟花点燃

这个故事发生在2月16日。当时张某和女友王某、朋友周某在扬州市江都区江堤路放烟花,结果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事情是这样的,女友王某说想看烟花,于是张某和周某就把这个提议给落实了。他们三人一起骑着电动自行车,兴冲冲地赶到了仙女镇328国道涵洞向南400米处。烟花被点燃了,绽放出绚丽的光芒,照亮了他们的脸。可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区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警方很快就接到了江公和记者陈咏的举报。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张某已经承认了他们的行为。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低下了头,承认是为了满足女友的心愿才把烟花给点燃的。原来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个区域是禁放区。 这次经历给他们留下了深刻教训。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他们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这次事件不仅让他们得到了教训,也提醒了大家不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警方还特别强调:“浪漫千万条,守法第一条。”青春可以浪漫,但不能以违法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