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车一旦出事故,责任归谁,这事儿现在还没搞明白,想让它大规模上路,真得靠国家出个统一

功能性无人车一旦出事故,责任到底归谁,这事儿现在还没搞明白,想让它大规模上路,真得靠国家出个统一的规矩才行。最近几年,看着外形挺规矩、跑起来也稳当的无人车慢慢开进了城市大街小巷,主要是给人送快递、打扫卫生这些活计。可要是真撞上了车,或者是把人撞了,那麻烦就来了:这玩意到底算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算是那种特殊的设备?责任是得让开车的人、造车的人担着,还是让租它来用的人来赔?这种法律上的空白现在成了卡住行业做大的大坎。 现在的情况是各地自己摸索着先来,国家那层面还没定下来啥统一的标准。北京、上海、深圳这些地方虽然都发了文件允许无人车上路试试,但对车子是啥性质、能不能上路、开多快这些关键的事儿,各地说法都不一样。有的地方把它叫“低速功能型无人车”,有的地方又说是“无人载具”或者是“移动机器人”。这就导致企业要想在好几个城市跑,就得针对每个城市去改技术、弄合规的手续,这无形中就多花了钱,也拖慢了技术推广的进度。 政策不统一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产业生态不健康了。好多企业反映,本来弄出来能大规模复制的那种标准化的产品方案,因为各地要求不一样,现在被迫都得改成专门给某个地方做的“定制化”模式。这让研发资源变得分散了,生产效率也降低了。另外,车子该怎么年检、啥时候报废、保险咋算这些配套的制度也都没定下来,这就更让企业觉得做这行风险大、心里没底。 针对现在的难处,专家学者们都在建议搞分类管理,赶紧推进专门的立法工作。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专家说了,在法律还没完善之前,企业得主动配合交通部门多提供行车数据,帮忙搞清楚责任怎么认定。北京交通大学搞交通研究的学者又提了个建议:按照场景来分着管,在那种全开放的路上跑的时候,就按非机动车的规矩来管它,限制它的速度和活动范围;要是在物流园区这种封闭的地方干活,那就能当成“地面移动机器人”,让园区自己去定规矩。 得注意的是,比起那种技术复杂的自动驾驶汽车,专门送东西的无人配送车有它的优势,比如活动范围比较固定、跑得也不快、带来的社会风险还能控制得住。专家觉得可以先从这块儿入手搞个专门的立法,把产品能不能准入、路权归谁用、出了事故谁负责这些条款都写清楚。等这方面有了经验了,再慢慢往外扩展到别的领域去。 从长远来看,无人车想要规规矩矩地发展,光靠技术进步还不够,法律建设也得跟上才行。以后技术成熟了,在大马路边上跑的那种车说不定就得归到机动车里头去管了,那时候就得按照更严的标准去测试安全性能和责任划分。现在急需国家出面牵头,把工信部、交通厅、司法局这些部门都凑一块儿,快点把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路规给定下来。这既能给创新产品划出明确的路数来跑,也能给城市搞智慧交通提供制度保障。 无人车其实就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缩影。它的发展过程就像在告诉我们技术创新和制度怎么适配才是最重要的道理。虽然得鼓励大家去摸索尝试,但只有通过科学的立法、把责任和权利都讲清楚、把标准也统一起来,才能给这个新业态铺出一条更稳当的发展路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科技让生活更美好、好的治理又能帮着创新的良性循环。以后的城市治理现代化要想搞得好,就得在安全和效率、规范和活力这两个方面找到一个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