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宣称“100%纯牛肉”被认定虚假宣传并罚6.5万元,监管与维权链条引关注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件;涉事主播“大鑫”因直播间虚假宣传牛肉制品成分,被处以6.5万元罚款。该案折射出直播带货中“宣传与产品不符”的问题,再次引发公众对网络营销规范的关注。调查显示,涉事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以“100%纯牛肉”“假一赔万”等绝对化用语宣传某品牌肥牛卷产品。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该产品配料表标注含有饮用水、食用盐、大豆蛋白、变性淀粉等成分,与“纯牛肉”表述明显不符。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该案也暴露出直播带货链条中的多项问题:一是部分主播对产品成分和合规要求了解不足;二是平台审核与巡查不够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宣传;三是个别商家为追求销量,对产品信息表述模糊。数据显示,该产品通过直播链接共销售397单,销售额35690.3元,主播按10%比例获得佣金。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中发现,涉事企业聊城市鼎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出具拒绝调解书。根据《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行政部门终止调解程序,并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目前,已有十余名消费者在律师协助下准备提起集体诉讼,主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获得三倍赔偿。 该案具有一定警示意义:一上体现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另一方面也提醒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以夸大或绝对化表述误导消费者。业内人士建议,平台应完善主播培训与产品审核流程,强化对宣传用语的合规把关,从源头减少虚假宣传风险。

直播电商在带动消费的同时,也对监管、平台治理和消费者保护提出更高要求。这起虚假宣传案件的查处,既体现执法的及时性,也暴露出行业规则落实与维权衔接上的不足。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需要监管部门、平台、商家与主播共同完善合规机制,也需要消费者提升辨别意识并依法维权。只有各方协同发力,才能让直播电商在诚信经营的基础上更可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