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养生酒”喝下8瓶后身体不适

家住长沙市天心区的市民赵先生在网购平台购买了一款自称有“滋补功效”的“养生酒”,结果喝下8瓶后身体不适。经过检测技术中心鉴定,这酒不合格,相关部门也证实它是盗用厂名厂址的假货。3月15日,天心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个案例,给赵先生撑腰。商家先是退还了2940元购物款,还支付了11760元的惩罚性赔偿。 赵先生最初花1176元买了两盒共20瓶酒,每瓶50毫升。9天后他又买了三盒花了1764元。每次买酒他都按标注建议每天喝一次50毫升。直到喝了其中8瓶身体不舒服,赵先生才怀疑酒有问题,便委托检测机构检查。结果发现酒里含有308mg/L的O-丙基伐地那非,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因为双方协商不成,赵先生把商家告到了天心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没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卖的是假冒产品。法院判决商家退还2940元购物款。关于十倍赔偿金,法院觉得要平衡消费者和经营秩序的关系。赵先生是在明知的前提下短时间内多次购买伪劣食品的,不符合“合理生活消费”。所以只计算第一次和第二次购买的金额来支持他诉求,判决赔偿11760元。 3月16日媒体报道了此事。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羊宝林解释说,当买到假货时可以依法维权,但短时间大量购买的行为难被认定为合理消费。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全媒体记者杨昱和通讯员邱继锋采写了这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