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单化履责和穿透式监督织密防线 中国矿产压实职能监管责任促合规运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矿产纪检监察组坚持以强有力的专责监督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在集团全新组建、各项业务发展起步的关键时期,创新监督方式、完善制度机制、压实监管责任,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问题导向明确监管责任。

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刻认识到,企业反腐工作的关键在于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针对监管缺失缺位、管党治党乏力等问题,该组督促各职能部门牢固树立"管业务必须强监管"的理念,全面梳理自身职责中包含的监管责任。

通过统筹组织各职能部门对照国资监管要求、集团规章制度及部门"三定"方案,系统梳理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检查考核、跟踪督办、归口管理等职能监督和业务监管职责,编制形成包括党建人事、"三重一大"、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经营投资、资金资产、境外业务等九个方面共74项内容的《总部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逐项列明监管责任来源,确保主体清晰、权责明确。

制度创新构建闭环体系。

为确保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各职能部门进一步研究明确落实监管责任的机制、载体和形式。

在此基础上,推动制定144项常态化监管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明确138项监管成果呈现形式,构建起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成果清单"三位一体"的监管责任落实体系。

这一体系形成了"制度定责-清单明责-常态履责-监督促责-失责问责"的完整工作闭环,使监管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防控,从事后处置转变为事前预防。

风险防控聚焦关键领域。

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管人管财管物等关键岗位,督促集团各职能部门常态化排查廉洁风险点。

该组编制形成涵盖11个部门155个重点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手册,紧盯铁矿石购销、物资储运、大数据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动新设5家子公司排查梳理77个方面181项廉洁风险,完善464项防控措施并动态更新。

同时,督促运用数智化手段加强穿透式监管,将廉洁风险防控要求嵌入集团合规、内控建设体系,实现风险防控的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

制度完善关口前移预防。

立足集团全新组建、各项业务发展起步等实际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的工作理念。

围绕集团重点业务运行制度制定和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建议196条次,结合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监督提示函8件次,持续推动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37次与集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沟通情况,推动加强对分管领域管理监督;29次与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开展监督谈话,督促扛牢职能监督责任。

针对因私出国境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约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13名人员作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和诫勉处理。

协调联动形成反腐合力。

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与集团各职能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监督工作的全链条沟通,推动监督监管同向发力。

该组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协调小组组长,将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全部纳入成员单位,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8个方面工作职责,聚焦整合企业反腐败力量健全监督联动、整治协同、措施配合等6方面工作机制,保障案件查办力度和质效。

线索移送双向流通。

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驻中国矿产纪检监察组与集团总部职能部门间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按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具有参考价值的重要情况、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企业损失的重要问题三类情形分别明确移送标准、程序、处置情况反馈等要求。

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反集团内部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负有监督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处理,构建高效顺畅的工作衔接体系。

同时,制定《驻集团纪检监察组与集团总部职能部门间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事项清单》,立足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需要与集团巡视、审计、财务、党建、组织人事、法律风控等部门研究细化82类事项的通报共享机制,形成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从"被动问责"到"主动防控",中国矿产集团的实践印证了"监督的再监督"在现代企业治理中的核心价值。

当监管责任从纸面清单转化为行动自觉,不仅筑牢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堤坝,更探索出全面从严治党与深化改革同频共振的新路径。

这既是新时代国企监督体系的必然选择,更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