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三年解决噪声投诉四千余件 "小污染"治理成效惠及百万群众

问题——油烟呛鼻、异味刺鼻、噪声扰民等现象点多面广,往往发生在居民区周边、餐饮集聚区、交通干线和施工区域,具有“感受强、持续久、纠纷多”的特点。

此类问题虽单体规模不大,却直接影响居住舒适度与公共秩序,易引发邻里矛盾和反复投诉,成为群众获得感提升中的堵点之一。

原因——一是污染源复杂、场景多样。

餐饮油烟、污水和垃圾处理异味、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相互叠加,且具有明显的时段性、季节性和气象条件敏感性。

二是治理链条长、边界易模糊。

噪声涉及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和工业企业等多主体,过去在职责划分、执法衔接、取证手段等方面存在“难界定、难固定、难闭环”的问题。

三是监测能力与群众体感存在差距。

传统监测手段难以覆盖高频投诉点位,异味具有瞬时性、扩散性特征,容易出现“监测未捕捉、居民已感知”的时间差,导致治理效果难以形成稳定预期。

影响——这类“身边小事”直指城市宜居水平与基层治理效能。

噪声和异味一旦长期存在,会影响休息与学习,降低公共空间品质,并在高密度居住区放大矛盾。

与此同时,投诉量高、反复出现也会增加基层执法与调解成本,倒逼治理从“事后处置”向“前端预防”转型。

生态环境部表示,三年来聚焦典型投诉开展调度,共解决4000多件噪声投诉重点问题,惠及超过140万群众;对“窗外油烟”“身边异味”实施季度调度后,114件重点问题的投诉量由8000多次降至400余次,直接惠及群众超过30万人,体现出精准治理对降低扰民风险的实际效果。

对策——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噪声、油烟和恶臭问题,相关工作形成制度、管理、手段与共治的系统推进。

在制度层面,噪声污染防治法完成25年来首次修订,并出台噪声领域首个行动计划,推动噪声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与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安排中,强化油烟、恶臭相关要求,同时配套制修订恶臭排放标准、餐饮油烟地方标准制定技术导则等规范,提升治理的可执行性与统一性。

在管理支撑方面,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实现声环境功能区全面划定,并推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探索;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达到4005个,地市级层面实现连续监测,为噪声治理提供可量化依据。

一些城市在投诉集中区域布设恶臭异味全天候监测设备,增强对瞬时异味的捕捉能力,减少感知与监管之间的偏差。

在“解题”手段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明确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推动常见噪声问题由“无人接”转为“有人管”;通过“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件调度,促进问题从受理、核查到整改、回访的闭环管理,提升治理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在协同共治上,推动政府、企业、公众多方参与,将近30万家产生工业噪声的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促进企业由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转变;各地打造宁静小区、噪声地图、绿色护考等实践品牌,拓展治理覆盖面与精细化水平。

前景——面向“十五五”,生态环境部提出在“更实、更准、更快”上下功夫,使“安静、清新”成为更常见的生活体验。

治理要更实,将继续以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为导向,建立噪声问题综合治理清单,常态化开展典型投诉调度,健全油烟和恶臭重点投诉的办理机制,并推进“宁静小区”“无异味园区”等建设,让治理成果更多在社区末端显现。

监管要更准,将推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研究低噪声产品标识制度,探索防噪声距离等空间管控要求;对恶臭和油烟实施差异化源头管控,探索分级分类管控试点,提升预防性治理能力。

响应要更快,将优化监测网络、加快构建国家声纹数据库,深化噪声地图与智慧油烟监控等数字化平台应用,推动治理方式由“人防”向“技防”“智防”升级。

从法律修订到电子鼻上岗,从投诉下降数字到考生安静考场,噪声治理的每项进展都丈量着民生改善的刻度。

当污染防治的焦点从宏大叙事转向生活细节,折射的正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的治理哲学。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让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更畅通,这场关于"安静权"的实践仍在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