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骗保乱象频发 湖北启动联合调查 医保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近期曝光的精神病院骗保案件,折射出医疗监管中的深层问题;襄阳地区,部分民营精神病院以“免收住院费”“专车接送”为诱饵,大量吸纳老年人和低保人员住院。记者调查发现,某院登记的经颅磁治疗多达9.5万例次,但实际开展不足20%;生物反馈治疗收费9.6万人次,实际接受服务的仅3人。这类集体造假已不再是个别现象,暴露出从收治、诊疗到报销的全链条失守。究其原因,是多重因素叠加导致监管失灵。精神科诊疗具有特殊性:诊断主观性相对较强,患者表达受限,治疗周期弹性较大,给虚假收治留下操作空间。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机构已形成“招病—造假—分赃”的灰色链条,设立专门招揽部门,并按“人头”支付介绍费。基层医保部门长期以票据审核为主,对诊疗真实性缺少有效核验手段;再加上一些地方监管力量不足,使违法机构得以长期运行。此类乱象带来的危害远不止资金损失。一上挤占真正患者的医疗资源。某三甲医院精神科主任表示:“当病床被健康人占据,重症患者只能排队等待。”另一方面扭曲公众认知,把精神疾病治疗机构异化为“免费养老院”,加深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误解。医保专家估算,类似骗保行为每年造成的财政资金流失可能达数亿元。面对该系统性难题,湖北省正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由医保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会同卫健、公安等部门,重点核查三类风险信号:住院率异常波动、治疗项目高度重复、出院率明显偏低。技术层面推进智能监控系统覆盖,通过大数据比对识别虚假诊疗模式。法律层面拟修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将个人骗保行为纳入征信记录。行业层面探索DRG付费改革,降低“按项目收费、越做越赚”的冲动。从长远看,治理医疗骗保需要形成三道防线:前端完善精神科诊疗标准的量化体系,中端打通医保、医院、药企数据共享与校验机制,末端建立“黑名单”联动惩戒制度。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指出:“2023年全国医保基金支出达2.4万亿元,必须建立与之匹配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此次湖北专项行动,或将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监管样本。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既关乎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也关乎每一位参保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精神卫生服务体现社会治理的细度与温度,任何把患者当作牟利工具、把医保当作“提款机”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严惩、坚决遏制。只有以更严密的制度、更精准的监管、更有力的惩戒持续推进治理,才能让医疗回归救死扶伤的本义,让医保基金真正成为群众就医的保障,也让社会对精神健康的理解更科学、更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