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曹德旺宣布把自己家族持有的福耀玻璃70%的股票捐赠给慈善基金会。到了2011年,曹德旺把这3亿股福耀玻璃股权正式过户给慈善基金会,当天市值达到35.49亿元人民币。2016年,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出台通知,明确企业股权捐赠的价值评估方式以企业取得股权时的历史成本确定。这次股权捐赠为中国的股权捐赠开了很多先河,也成了日后捐股需要遵循的惯例和成文法条。不过,这个方法让很多企业家获得的捐赠票据按照历史成本价确定,他们能获得的税收抵扣也相应减少。同时,基金会受赠股权后如果在市场上按市价出售,成本价和出售价之间产生的增值属于经营性活动收入,还得缴税。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说,虽然对慈善捐赠单独处理的税收征管成本会提高,且税基也可能减少,但为了促进全社会房产捐赠的意愿,应该给基金会开出一张在税务机关那里被认可的、可以享受公益捐赠税前抵扣资格的票据。 这次在上海“两会”上,上海政协委员潘江雪提到“捐600万房产要缴450万税”的话题冲上热搜,做公益反而被课重税的反直觉操作引发了人们的激烈讨论。随后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也就在同一议题发声,建议优化税制。 金锦萍在搜狐公益PLUS访谈中提出破题方法:把公益捐赠剥离出“赠与视同销售规则”。她坦言对公益捐赠单独处理的税收征管成本会提高,且税基也可能减少。 关于股权捐赠的两个不公问题,金锦萍认为捐赠者以历史成本定价无需交增值税和所得税看似利好,但企业家获得的税收抵扣相应减少,基金会受赠股权后出售产生的增值要被征税。为解决这个问题,金锦萍建议将慈善捐赠剥离出赠与视同销售。 上海政协委员潘江雪提到的“捐600万房产要缴450万税”的话题引发热议。房产捐赠的法理依据是“赠与视同销售”,即无偿赠与也视为销售行为。一线城市不动产价格高,如果捐出去需要缴纳昂贵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操作中有些基金会会主动承担这笔税负,但这只是把负担转移到受赠方。金锦萍表示打开房产捐赠税收豁免的闸门能促进全社会房产捐赠的意愿。 中国慈善法治环境的完善需要清除制度性障碍。以企业家兼职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为例,制度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兼职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导致一些人找挂名法定代表人。金锦萍认为兼职不应禁止而是要披露并规范风险。另外关于基金会理事会成员构成方面也应放宽一些限制同时严控资金流向禁止自我交易。 搜狐公益PLUS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大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她提出把公益捐赠剥离出“赠与视同销售规则”的破题方法并坦言相关成本和税基可能受影响。 这次捐赠产生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剥离出“赠与视同销售规则”来解决。虽然会增加征管成本和减少税基但能促进全社会的房产捐赠意愿和公益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