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网络自媒体人张某(网名"说书人土土")就其发布的关于东方甄选的不实言论向被告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该判决再次凸显了网络舆论生态中的侵权问题,也为规范电商直播行业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 案件事实清晰。自2024年初以来,张某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多个社交平台频繁发布涉及东方甄选的言论。这些内容不仅包含谩骂、侮辱等人身攻击——更涉及诽谤性指控——试图通过煽动性表述挑起公众与东方甄选之间的对立,进而降低公众对该企业的社会评价。东方甄选曾发布辟谣声明予以回应,但张某并未因此停止涉及的发布。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在审理期间发现,被告仍在密集发布短视频内容,甚至进行带货直播活动。更为突出的问题在于,张某在直播中通过讲解案件诉讼情况的方式进行引流,试图将司法纠纷本身转化为商业利益来源。这种行为反映出当前网络生态中的一种畸形现象:部分自媒体人将制造争议、引发关注作为获取流量的手段,进而实现商业变现。 法院判决书中的一段表述深刻揭示了问题的本质。判决指出,在互联网上制造或聚集热点、促使公众关注并扩大传播、增强与公众的情感连接以获得流量吸引,最终向商业目的转化,已经成为当下电商行业成熟的经营策略。然而,这种高效引流的方式在带来商业机遇的同时,也容易滋生浮躁、偏激,甚至直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良内容。 根据判决,被告张某需要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账号上置顶发布致歉声明,向东方甄选公开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七日。同时,被告需要赔偿东方甄选20万元的经济损失。截至目前,张某发布的相关涉案侵权文章和视频已全部下架。 这并非东方甄选首次因网络造谣而诉诸法律手段。2024年6月,该企业举办"东方甄选·贵州行"直播活动期间,网络用户崔某使用多个抖音账号发布虚假言论,声称东方甄选向贵州省政府部门收取高达七位数的宣传费。崔某还谎称掌握"相关沟通原音录音"等证据,导致谣言不断发酵升级。根据第三方统计,这些捏造的谣言内容阅读量超过430万次,点赞数超过8000次,对东方甄选的企业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网络造谣已经成为一些自媒体人的"生意"。他们通过制造争议、发布不实言论来吸引关注,进而获取流量和商业利益。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也污染了网络舆论生态,误导了广大网民。 当前,电商直播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行业规范仍需完善。一上,平台需要加强内容审核和监管,对于明显的造谣、诽谤内容要及时删除和处理。另一方面,自媒体人和网络用户也需要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网络言论自由并非绝对自由,发布虚假信息、进行人身攻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司法机构通过判决案例的示范作用,也在逐步规范网络舆论秩序。
20万元赔偿与8000次点赞的对比,凸显了数字经济时代的维权挑战。在流量至上的环境下,如何平衡言论自由与权益保护,仍需多方共同探索。此案不仅实现个案正义,更标志着我国网络治理向精细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