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创新基层治理:村民共议村规民约 文明新风吹暖乡村振兴路

问题—— 在一些农村地区,婚嫁彩礼攀比、订婚仪式铺张、红白事操办过度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加重家庭负担,也容易引发邻里矛盾与攀比心理;同时,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互助机制等方面若缺少明确约束与共同遵循,文明乡风建设难以形成长期效应。

丁官屯村在年终组织村规民约修订表决,正是针对这些群众反映集中的现实问题,尝试以“村里人定村里规矩”的方式,把移风易俗从倡议变为制度约定。

原因—— 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生活水平提升,但部分地区传统观念与面子心理叠加,使彩礼、宴席等容易被异化为“比阔气”的场域;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与人口流动使得一些基层治理出现“熟人社会约束力减弱”的情况,单靠口头劝导难以形成稳定共识。

更重要的是,移风易俗牵涉利益与观念调整,若缺乏群众参与,规定就难以被认同、难以执行。

丁官屯村此次修订前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红白理事会成员多轮讨论,并入户征求意见,体现出以程序促共识、以共识促执行的工作思路。

影响—— 从现场表决到宣读新规,再到群众讨论互动,村规民约的权威性来自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

围绕彩礼等热点问题,新规既强调倡导,也提出更明确的约束标准,并以本村低彩礼、零彩礼的现实案例增强说服力,有助于把“能不能改”转化为“愿不愿改、怎么去改”。

同时,文艺节目用群众语言讲清道理,榜样表彰把价值导向具象化,既增强了乡村公共生活的凝聚力,也为年轻群体树立更理性的婚恋观提供社会支持。

实践表明,当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主动参与操办指导,移风易俗就更容易从“被动要求”走向“主动选择”,推动勤俭节约、邻里和睦等理念在日常生活中落地。

对策—— 推动村规民约真正管用,关键在于让规则可操作、可监督、可持续。

其一,规则制定要“对准痛点”。

围绕高额彩礼、宴席规模、婚丧简办等群众反映强烈事项,既讲导向也讲尺度,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做得到,减少模糊空间与执行争议。

其二,执行机制要“有人管、能落地”。

发挥村党组织引领作用,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等自治组织运转,形成事前提醒、事中指导、事后评议的闭环,让监督成为常态而非一阵风。

其三,宣传引导要“润物无声”。

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身边故事和典型案例,把政策语言转化为生活语言,把抽象理念转化为可感可学的行为示范。

其四,榜样示范要“可学可比”。

通过“好婆婆”“好媳妇”等评议表彰,树立崇德向善的价值坐标,同时防止评比流于形式,注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让荣誉真正服众。

其五,配套服务要“减负增效”。

对确有困难家庭提供帮扶建议与资源链接,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时同步提供便民服务,减少群众顾虑,提升遵规意愿。

前景—— 随着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不仅要靠基础设施改善,更需要以制度和文化重塑公共秩序。

丁官屯村的做法表明,把移风易俗嵌入村规民约并通过民主程序形成共识,能够增强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

下一步,类似探索若能在更大范围内总结推广,并与基层公共服务、文明创建、法治教育等协同发力,将有望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推动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为建设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供更坚实的基层支撑。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

丁官屯村的生动实践表明,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关键在于找准群众需求与治理目标的结合点,把话语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增强认同、在实践中形成自觉。

当越来越多的乡村探索出符合自身实际的治理之道,一幅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画卷,必将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