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老人存了200万理财款却亏了85 万多

北京有位71岁的王女士,两年前在某银行存了200万元的理财款,可把钱拿出来的时候,发现亏了85万多,损失比例高达43%。她觉得是银行把产品推销错了,没给她选合适的东西,就把银行给告了。这事儿还得从她买基金那会儿说起,理财经理当时特别热情,把一款中高风险的基金说成是稳健型的。因为王女士之前在柜台做的风险测评显示她是稳健型,不符合买这种高风险基金的条件。理财经理就说,让她改天再来做一次测评,结果就把她的测评结果给改成了成长型,这样就能顺利买到那款基金了。王女士在理财经理的指导下,通过手机银行一次性把200万元全投了进去。结果持有了两年半之后想赎回时,才发现亏了那么多。她觉得银行忽悠了她,没尽到责任,要求银行把钱全赔回来。 庭审的时候,银行说当时的最新风险测评结果是成长型,和产品的风险等级是匹配的。而且王女士是自己通过手机银行买的,银行已经把风险提示都做足了,这笔亏空得她自己担着。但法院查明了三个关键事实:一是这次风险测评有猫腻。王女士前一天在柜面做的测评是稳健型的,但第二天通过手机银行做的就是成长型了。这两份问卷在年收入、投资知识这些核心问题上差别很大。考虑到王女士的年纪大、职业背景还有录音证据什么的,法院觉得第二次那个结果不能代表她的真实想法,还是得认第一个稳健型的为准。 二是销售过程有违规操作。虽然钱是从手机银行划出去的,可是整个过程是在理财经理的陪同下、在银行网点外面的餐厅里进行的。按规定银行人员在营业场所内卖产品必须得在专区录像录音(双录),可这里面根本没做双录。 三是银行没尽到适当性义务。把中高风险的基金卖给了本就是稳健型的老人,还没法证明自己已经把所有该说的都告诉过人家了。这就违反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的规矩。 最后法院认为银行的错直接导致了王女士的损失,判银行赔本金85万多。法院提醒大家:老年人理财得守好这三条规矩。第一得如实填问卷;第二得去正规渠道买;第三别盲目跟风买不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