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乡一患者术后输注疑似过期药液引争议:监管介入执法调查,责任认定待明

近日,一起医疗安全事件在湖南湘乡引发关注。

患者周先生反映,其在湘乡曙光医院接受包皮手术后,院方为其输注了过期两个月的碳酸氢钠注射液。

这一事件暴露出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和医患沟通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引发了对医疗安全监管的深层思考。

事件发生于2025年12月24日。

42岁的周先生在该院完成手术后,医院安排输液消炎治疗。

在输注第二瓶液体时,周先生发现碳酸氢钠注射液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有效期至2025年10月,已过期两个月。

当周先生向医护人员反馈此情况后,医护人员的回应令人担忧。

他们声称该药品属于冲洗类用药,过期仅会导致药效降低,不会危害人体健康,甚至表示"不是吃进去的,吃进去也没关系""没有坏处"。

这种轻率的态度和不专业的解释,明显低估了过期药品可能带来的风险。

输注后,周先生身体出现疑似过敏反应,随即自行前往其他医院进行检查。

这一后续症状进一步证实了患者的担忧,也表明医护人员的初期判断存在明显缺陷。

事件发生后,周先生与医院展开协商。

据了解,双方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湘乡市卫生健康部门随后介入行政调解,提出按方案给予8000元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

对此,周先生提出了两项核心诉求:一是要求医院安排其前往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以明确输注过期药品是否对身体造成实质性伤害;二是要求医院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以示对患者权益的尊重和对医疗安全的重视。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在态度和诚意上也存在分歧。

周先生表示,医院负责人在首次协商时态度强硬,未主动提出安排检查事宜。

当他随后住院治疗时,医院也未派人探望或跟进。

这些细节反映出医院在医患沟通和人文关怀方面的不足。

关于赔偿金额的争议,周先生进行了澄清。

他解释称,所谓"要求赔偿五万元"实际上是在协商中的气话。

当卫健部门提出5000元赔偿时,他明确拒绝,因为在该院的治疗尚未完成,本应获得退费,才随口提及"五万元倒还可以聊"。

这一解释表明,双方在沟通中存在理解偏差,也反映出协商过程中可能缺乏充分的耐心和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湘乡曙光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这意味着该医院是一家相对较新的医疗机构。

新办医疗机构在规范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往往需要更多时间和投入来完善。

湘乡市卫生健康局已正式介入此事。

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因周先生明确要求追究医疗机构责任,已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对涉事医院进行处罚。

同时,对于周先生提出的其他诉求,包括全面检查和公开道歉等,可与医院进一步进行自愿协商。

最终的处理结果将以执法部门的调查结论为准。

从医疗安全的角度看,这一事件涉及多个关键环节。

首先是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问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进出库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过期药品及时清理。

其次是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过期药品的使用存在明确的医疗风险,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用药规范,不能因为药品类型或使用方式而降低安全标准。

再次是医患沟通的重要性。

当患者提出疑虑时,医护人员应以专业、诚恳的态度进行解释,而非简单地否定患者的担忧。

这起过期药品事件折射出医疗市场化进程中质量监管的紧迫课题。

当治病救人的圣洁之地遭遇管理粗放的现实困境,唯有构建"零容忍"监管体系、培育"生命至上"职业伦理,才能真正守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事件后续进展,将持续考验地方卫健部门的执法智慧与改革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