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施行五周年之际重庆丰都多部门联动巡江普法织密上游生态安全网

2月28日上午10时,一支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从重庆市丰都县海事码头启航,沿长江河道开展执法巡查。这是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之际,地方政府以实际行动回应生态保护要求的生动实践。 此次巡江活动由丰都县水利局统筹协调,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海事处、长航公安派出所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执法队伍从海事码头出发,沿三合街道至高家镇长江河道展开全面巡查,实现执法监管与法律宣传双线推进。 巡江过程中,各部门依据职能分工,形成执法合力。水利部门重点排查岸线保护情况,严防非法采砂行为破坏河道生态;生态环境部门现场采集水样进行检测,追查违规排污线索;农业农村部门核查禁捕退捕政策落实情况,确保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海事及公安部门则针对船舶航行安全,排查涉江违法行为。在重点河段,巡逻船放缓航速,执法人员仔细观察岸线变化,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记录并及时处置。 与严格执法同步进行的是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巡逻船上的广播系统循环播放长江保护法对应的条款,船身悬挂的宣传标语向沿江群众传递生态保护理念。执法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向沿江居民、船舶从业人员宣讲法律规定,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行为,推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深入人心。 巡江期间,联合执法队伍在船上召开现场座谈会,各部门交流执法中发现问题、分析执法难点,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这种现场协商机制有效打破了部门壁垒,为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奠定基础。 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施行以来,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作为长江上游重要节点城市,重庆承担着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使命。丰都县此次多部门联合巡江执法,正是地方政府落实长江保护法、强化流域生态治理的具体举措。通过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能够有效整合各部门监管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提升生态保护效能。 从更广阔视角看,这种多部门协同的执法模式具有示范意义。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涉及水资源管理、环境监测、渔业管理、航运安全等多个领域,单一部门难以实现全面监管。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治理,是破解流域生态保护难题的有效路径。

长江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此次联合巡江以执法与宣传并重、协同与会商并行的方式,既强化了现场监管,也推动了源头预防和公众参与。随着《长江保护法》持续落实,生态保护理念正不断转化为沿江地区的具体行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