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集中了大量的权力、资金和资源,因此成为反腐斗争的重点领域。记者了解到,尽管近年国企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取得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顽固问题亟待解决。由于上级监管不力、监督力度不足,一些国企子公司成了反腐的“灯下黑”,让隐蔽的腐败问题浮出水面。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重大决策不经母公司审批,进行暗箱操作。在一家国有融资租赁公司里,相关人员为了获取资金,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和材料,虚构拥有多台挖掘机的事实。公司负责人因为提前贿赂了相关人员,未对业务进行实质性风控评审和全面调查,就直接批准了发放融资租赁款的请求。而这家公司的重大决策并未向母公司汇报和审批,导致监管失灵。 其次是“包装项目”以规避监督掩盖腐败问题。一家企业规定下属子公司租赁工程设备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需要上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然而一些下属子公司负责人通过分解合同、分期处理等手段规避制度要求,把业务交给特定利益关系人以达到权力寻租的目的。 除了上述问题外,上级监管宽松软和内控制度失效也是导致国企子公司腐败问题出现的原因。一些母公司关注子公司经济指标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执行走过场。有的子公司大额资金流动和具体项目运作情况母公司掌握不清。还有一些企业内部“内部人”控制加剧了腐败风险。例如某地一国企子公司总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部长相互勾结私分资金长达7年之久。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强化不敢腐、猛药去疴、深化整治金融、国企等重点领域腐败。业内人士建议遏制国企子公司腐败苗头需要加强制度建设。 重庆市长寿区纪委和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相关干部建议地方纪委监委和企业纪委联合行动提高监督效能。他们认为地方纪委监委具有多样调查手段和丰富实战经验,而企业纪委了解行业生态和业务往来情况。通过加强沟通对接可以更好地防范化解腐败风险。 总之,这些年国企领域反腐取得不少成绩,但仍有“灯下黑”的地方,比如重大决策不走流程,还有刻意规避监督的手段等。上级监管太宽松,制度执行打折扣,加上关键岗位人员自律意识差,导致出现了团伙作案等情况。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得把制度建设做好,织密监督的笼子,把领导干部管住管好,这样才能让国有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