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推进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京津冀拟探索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统筹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用地管理实行年度指标分配制度——此模式虽便于总量控制——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一体化战略推进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灵活性不足、跨区域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尤其在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转移承接等领域的土地需求上,传统管理模式难以充分匹配区域发展的动态需求。 问题的根源在于行政区划分割与区域协同发展之间的矛盾。以首都都市圈为例,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需与天津、河北的承接能力紧密衔接,而三地土地管理政策的差异容易导致资源错配或审批效率低下。此外,单一城市视角的规划难以满足都市圈整体空间优化的要求。 针对这一痛点,自然资源部此次提出的改革方案聚焦三大核心举措:一是将建设用地总量管理从“年度管控”调整为“规划期管控”,即以2023-2035年为一个周期统筹指标分配;二是建立跨区域用地协调机制,允许在三省市范围内动态调配用地指标;三是推行重大项目空间准入“多审合一”改革,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优先项目简化审批流程。 这一政策调整具有多重积极影响。从经济层面看,可有效解决如雄安新区建设、京津产业转移等跨区域项目的用地梗阻问题;从生态说,通过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能更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从制度创新维度分析,差异化主体功能区政策的细化,有助于培育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新质生产力增长极。 不容忽视的是,改革并非简单放权。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求新机制必须严格遵循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原则,“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前提条件说明了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底线的决心。配套的“要素跟着项目走”规则则将土地资源向高技术产业、民生工程等领域倾斜,避免低效开发。 前瞻未来,随着《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的落地实施,这种以规划期为单位的弹性管理模式或将成为城市群发展的新范式。若能通过京津冀试点积累经验,有望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提供可复制的制度创新样本。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要素资源。京津冀建设用地管理改革的探索,不仅是对传统管理模式的创新突破,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重要实践。该改革能否取得预期成效,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跨区域协调机制,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随着改革的推进,必将为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推动京津冀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空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