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刘女士给我反映了件挺让人郁闷的事儿,说她在2024年2月18日在小红书上买了个手镯和茶杯,总价是3995元。结果因为快递没通知她去取货,过了48小时她才去拿,发现东西已经到鉴赏期了。她想把没拆封、还能卖的东西退了,商家死活不答应,平台也不愿意帮她撑腰。更气人的是,商家还说什么贵重金属的规矩不一样,不能退。后来她要起诉了,商家才肯退款,但她还是觉得平台管得太松。 律师方面给了个说法,说7天无理由退货是法律硬规定,商家搞的那个48小时鉴赏期算是个格式条款,时间短了就得按法律规定的走。那家卖东西的店铺在2024年7月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可平台还在显示它已经开了1年多。刘女士去投诉的时候,市场监督管理局查了半天说那地儿没人。最后她在2月27日把诉讼的截图发给了商家,商家这才愿意退钱。 九派新闻记者黄家樑去问小红书客服,对方说贵重物品的鉴赏期得听商家的。不过话说回来,法律规定要是鉴赏期不满7天就不生效。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的余昊律师讲了个道理:鉴赏期和七天无理由退换只能取长的那个。而且商家要是一直列在经营异常名单里还在平台上卖东西,那就是平台监管不到位。 王淑娟律师还说如果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先留好证据去投诉或者直接找12315举报。要是这些都没用就去法院打官司解决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