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个事儿,其实挺让人心里一沉。01姜女士在外面玩了一圈回来,在厨房看见自己那抽屉空了,里头的金子都没了。她还随口跟警察提了一句,说那个王某最近手头紧,老来家里走动。02结果警察一查脚印,发现跟王某脚上的鞋对得上号。监控也清楚了,那天姜女不在家的第三天,王某翻窗进去的卧室。巧的是,他的银行卡在当天突然多了一大笔钱,备注写着“黄金回收款”。03警察到了王某那儿,他没急着问东西丢没丢,倒是先拿着纸想去擦地上的脚印。这下可好了,姜女士心里更嘀咕了:正常人肯定先关心丢东西的事吧?他倒好,先惦记着怎么把自己来过的痕迹弄干净。这事儿被警察记进卷宗了。04王某后来硬说是卖自己家的旧首饰。但检察官有一双火眼金睛,发现他卖的那枚10.35克的吊坠跟姜女士的购物小票上的款式一模一样。去查监控发现,他家里人都四年没去过那家店了,时间线根本对不上。检察官就揪住这个吊坠不放,让警察接着往下查。05警察最后翻了他所有销赃的监控:发现他每次去卖金子之前都先回姜女士家里待一会儿;离开姜家就直接往黄金回收点去;三次加起来一共卖了67.07克金子,跟姜女士列的清单基本对上了。这下王某没法抵赖了,他根本拿不出任何正规买金的发票来证明这些东西是自己的。06面对这些铁证如山的证据,王某终于老实交代了:第一次偷项链纯粹是“嘴馋”,见财起意;后面两次就是觉得这是个来钱快的捷径。这三次偷来的钱他全拿去还个人债务了。07检察院后来起诉的时候说要判他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到了法院审理阶段,王某家人拿了2万块钱退给姜女士赔罪道歉。姜女士一看钱到了位也原谅了他。检察院也当场把量刑建议改了改。法院最后判了他三年四个月实刑,还要罚1.5万元。08案子结了以后,办案组的人还专门跑到小区去做普法宣传:“黄金体积小价值高,大家一定要定期盘点一下。”旁边有位市民听了直感慨:“就算是关系最好的人也不能放松警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