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方县桐木司法所调解室内,周君霖与刘磊联手给当事人周某吃了颗定心丸,让原本以为要两地跑断腿的他直呼意外。那个月,周某与太平乡的覃某因为一笔竹子买卖闹上了法庭,还把竹材给屯积在山上,直到洪江市太平司法所加入调解才把事儿给平了。双方本来约定总价是6800元,覃某预先付了1008元定金,可砍树时周某跟邻居闹了矛盾,堵住了覃某的车,三车竹子拉走后剩下的就没法再运了。 本来想着只能打官司打官司,费时费钱又伤神,无奈之下周某找到了中方县桐木司法所。受理申请后,司法所立马看出这事儿虽小但影响不小,赶紧拉上洪江市太平司法所一起出谋划策。两个单位很快达成共识成立了联合调解组。为了不折腾老百姓,他们先在线上跟双方聊了聊情况,固定了双方都认的事实,也把焦点对准了合同怎么赔和责任怎么担。 到了现场,中方县的调解员主打一个讲人情道理稳住了周某,洪江市的调解员则利用当地熟人熟地的优势,给覃某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关于合同违约的风险和信誉损失。“两边都来了人说话才公平。”这句话把跨域联合调解的底气给亮了出来。调解员们凭着法规和案例给出了解决办法:让周某退点定金当损失费,双方以后谁也不找后账,还帮忙把那批竹材给处理了。经过几轮来回掰扯和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握手言和。 这个案子的成功调解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一次创新实践。其实起因就是一场普通的买卖纠纷:中方县桐木镇的村民覃某向太平乡的村民周某买竹子。合同签了总价6800元钱后,覃某先给了1008元定金。结果砍树时因为邻里闹别扭堵车了,拉走三车后剩下的竹子就没法再运走了。合同履行卡住了之后经济损失和责任问题就成了纠纷的核心。(中方县桐木司法所和洪江市太平司法所一起把这个纠纷给调解好了。)因为两人分属不同县市要打官司就得解决管辖权问题、还要两地跑、时间长、花钱多的难题。(中方县桐木司法所受理了这个案子后觉得这是个小事影响却大。) (为了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中方县桐木司法所马上启动了跨区域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联系了洪江市太平司法所。两地迅速达成共识组建了联合调解组共享案情信息一起商量策略。(为了减轻群众打官司的负担)调解组把“线上沟通摸底”和“线下现场调解”结合起来使用。(先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了当事人固定无争议的事实精准定位了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这两个焦点。) (在现场调解时)中方的调解员从“情理”出发安抚了周某的情绪引导他比较诉讼成本和调解效率;(洪江的调解员利用当地优势给覃某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违约的规定让他明白违约要担什么风险和信誉损失。) 调解员们不偏不倚以案释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针对核心争议依据法律法规参照类似案例提出了解决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握手言和化解了可能要上法庭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