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期待与现实之间的落差 2011年1月,宁波市民林女士经一名保险业务员介绍,为当时年仅4岁的儿子投保了新华保险旗下“好利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约定保险金额5万元,保障期至被保险人70岁;年缴保费14750元——连续缴10年——累计保费约15万元。 林女士回忆,业务员当时重点介绍了两点:一是每两年可领取一笔生存金,数额看起来不少;二是等孩子上大学时,账户里能积累一笔资金,用于覆盖学费。基于这些说法,她选择长期持有这份保单。 但到2025年初,儿子升入大学一年级后,林女士到保险公司查询账户情况,结果与预期差距明显:账户累计生息金额约4.7万元,而孩子就读的民办院校每年学费超过3万元,这笔钱难以支撑学业开支。她随即提出退保,却被告知当前退保金加上可提取金额合计约14.3万元,仍低于已缴保费总额。 二、合同条款:产品设计本身并无违规 记者查阅林女士提供的保险合同及对应的文件后发现,条款表述与保险公司的解释基本一致。合同写明,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给付;生存金每两年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10%给付,起步金额约5000元,之后逐步增长。合同所附保险利益演示表也注明,相关数据基于较高假设投资回报率测算,仅供参考,并非确定承诺。
分红型保险的争议往往不在“是否分红”,而在“分红能否当作确定收益”;一旦期待建立在不够清晰的表述上,最终就会被现金价值和提取规则“算出差距”。减少此类落差,既需要销售端把不确定性讲透、把领取与退保规则说清,也需要投保人以合同条款为准,做更理性的判断。信息披露更透明、销售更合规、公众保险金融素养持续提升,才能让保险回归保障属性,并在长期规划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