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如何以法治方式破解跨区域治理难题、以更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专家关东调研基础上提出,应持续强化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办案协同和机制建设,以更强司法供给回应区域一体化发展对公平正义、治理效能和营商环境的新要求。 问题:跨区域要素流动加快带来治理“交叉地带”新挑战。关东代表在调研中了解到,随着京津冀产业协作、交通互联和生态联防联治持续推进,环境污染跨界传导、固废非法倾倒跨地转移、取证协作成本高、案件管辖和执法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更易在区域接合部集中显现。一些公益损害行为具有隐蔽性和链条化特征,仅依靠单一地区力量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固定证据并形成闭环治理,影响群众获得感和区域协同发展质量。 原因:协同发展进入“深水区”,对司法协作提出更高要求。一上,京津冀地缘相接、人口密集、产业门类齐全,生产生活排放与资源环境承载矛盾叠加,污染扩散呈现跨域性;另一方面,区域一体化使物流、人流更为频繁,部分违法行为借助跨区域流动规避监管。同时,跨区域案件往往涉及多部门、多主体、多环节,信息共享、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修复评估等需要更顺畅的制度衔接和更强的专业支撑,倒逼检察机关从“单点发力”转向“系统联动”。 影响:检察协作正成为推动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指导京津冀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协同,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司法保障体系。关东代表认为,三地检察机关开展更深层次办案合作,有利于共同破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难题,通过优势互补补短板、强弱项,提升跨区域治理的整体效能。尤其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以法律监督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不仅有助于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也有助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和规则支撑。 对策:以机制为牵引,推动协作从“项目化”走向“常态化”。关东代表结合企业所在的河北廊坊区位特点指出,廊坊处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前沿核心区,跨区域环境治理与公共利益保护任务较为集中,检察机关协同办案实践成效明显。河北省检察院依托“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与北京、天津检察机关会签协作配合意见,聚焦跨区域大气污染、水污染、倾倒固体废物等公益损害问题,通过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协同调查取证等方式,提升办案质效与修复效果。 在此基础上,关东代表建议,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下一步可在三个上持续加力:一是完善协作机制,推动线索移送、联合调查、鉴定评估、异地取证等形成更顺畅的规则链条,提升案件办理的可预期性和统一性;二是强化办案协同,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针对跨区域、链条化违法行为开展联合监督,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方式提升治理效能;三是深化业务交流与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技术资源共享,推动数字化手段证据固定、风险预警、线索发现等更好赋能法律监督,提升跨域治理的精准度与时效性。 前景:以更高水平法治供给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京津冀在产业链协作、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等上持续深化,法治保障将更加凸显基础性、稳定性作用。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基础上深化跨区域协作,有利于推动规则衔接、标准统一和治理闭环,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区域治理体系,为重大国家战略实施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关东代表表示,希望三地检察机关在区域法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数字检察等领域继续深化合作,共同筑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治屏障。
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进入深化阶段,法治保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三地检察机关的协作实践表明,只有打破行政壁垒,建立健全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才能有效应对区域发展中的法治挑战。展望未来,随着协作机制的健全和深化,京津冀地区必将形成更加紧密的法治共同体,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