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1月20日这天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细则调整的发布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把新规定通过中新社报道了出去。北京有个叫谢雁冰的记者跑了趟现场,发文说这次人社局明确了居家工作受伤怎么算工伤的事。这次出台的是“意见三”,主要是细化“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这几个关键条件。 新规里说得很清楚,只要单位让你在家干活,你又拿出证据证明是因为工作出事了,哪怕是在家里也不影响评工伤。不过像偶尔用微信聊两句、打电话或者发邮件这种简单的沟通工作就不算。对于职工在家突发疾病算不算在“工作岗位”,人社部建议得看他的职业特点和平时的工作量。如果他真的是按照单位的要求在上班时间干着和平时一样累的活儿,而且占用了休息时间,那就算是在岗。 对于“上下班途中”这块儿,人社局也进行了细化。他们说了,职工只要是去上班或者回家的路上,走的路线合理、时间也不算离谱,就算在途中出事了(除非是自己的主责),一般都能算工伤。《意见三》把这些具体的情况列成了4类,就是为了方便大家区分到底该不该赔。 最后提到的这一条是老规矩,不管是职工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还是自残自杀导致的伤亡,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