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开电动自行车给路人撞了

大家聊一聊,2月27日,广东深圳的宝安区发生了这么一档子事儿。司机何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给路人撞了,交警一查发现这车有问题。经过专业鉴定,那车鞍座长度和整车质量都不合格,而且事发时车速冲到了39公里每小时到46公里每小时。这可是大大超过了规定的最高设计车速啊!交警顺藤摸瓜查到了这车是在宝安区一家门店买的。陈某作为这个门店的老板,给顾客做了私自解除限速、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违规操作。因为这事儿是他搞出来的,直接导致了事故发生。所以交警认定何某是主要责任人,陈某是次要责任人。 更可气的是,陈某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不老实,提供了虚假证言来干扰办案。就因为这一茬,他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月8日是这次事件的起点,深圳交警一直以来都在狠抓电动车的源头治理。他们把非法改装门店也纳入了事故定责范围。只要门店存在私自解限速、改装配件或者提供非法服务这些行为,要是车子出了交通事故,这些门店就得为此负责。 快科技3月23日报道说,除了安全隐患,这些改装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现在深圳交警通过事故溯源的办法已经查处了好几起类似的案例,抓了不少门店的负责人给他们行政拘留。 这事儿提醒咱们大伙儿以后买电动车可得擦亮眼睛,别光顾着便宜去买那些改装车或者超标车。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