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规定 明确13类食品不得直播经营 全链条规范直播电商食品安全

近年来直播带货快速发展,食品因消费频率高、展示直观、转化率高,成为直播间的主要品类。但随之而来,虚假夸大功效、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规避监管等问题频频出现。一些直播间存在"卖得快、查得慢"的现象,个别商家钻监管空子,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冲击了食品安全底线。面对这个新业态新场景,如何把食品安全要求落实到直播链条的各个环节,成为监管部门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问题根源看,直播电商特点是传播快、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一端连接众多中小商家和供应链,另一端面对海量消费者。交易过程中短视频展示、即时互动和情绪营销相叠加,容易诱发"重流量轻合规"的冲动。一些平台对入网商家和商品审核不够严格,直播间运营者、主播、服务机构之间分工复杂、权责不清,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加上部分商家利用跨区域经营、频繁换号换店等方式规避追溯,使风险更隐蔽、处置更困难。这些因素叠加导致直播食品领域乱象反复出现。

当手机屏幕成为新型货架,食品安全防线也需同步升级;这场针对直播带货的精准治理,既是对"流量至上"商业逻辑的必要纠正,更是对食品安全底线的坚定捍卫。如何在激发市场活力与筑牢安全屏障之间找到平衡点,将成为检验新经济治理能力的长期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