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门”化解纠纷

1月中旬红网时刻的报道里提到,双峰县两位摆摊的小商户彭某和凌某,因为摊位占地闹矛盾,后来发展到动手打架。案子送到双峰法院后,执行法官不想简单抓人或者罚款,怕伤了和气又影响生意。考虑到这是个赔本赚吆喝的行当,他们决定用“三上门”的办法来化解矛盾。 1月15日那天,法院派了朱利军和朱丽媛两位通讯员去现场。这两位平日里在村里摆摊为生,那天因为摊位边界问题吵了起来。彭某受伤后去告了凌某,判决下来后对方一直不赔钱。 为了不让这种纠纷变成老账,法官不再坐在办公室里办案,而是多次去村里跟当事人谈心。他们把《民法典》里关于权益保护的规定翻译成大白话,给大家算了一笔法律账和经营账。同时还邀请了村支书和调解委员会一起参与调解。 村支书很懂农村的情况,他劝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要因为一点摊位的事断了大家的生计路。执行人员还给两人送去了“致小商户朋友们的一封信”,把县里扶持小生意的政策都讲清楚了。只要有经营难题,能在法庭或者乡镇综治中心快速反映并得到解决。 经过几轮好言相劝,凌某当场赔了钱。彭某看到对方态度诚恳也表示原谅。最后两人签了和解协议,说好以后要合理划分摊位还得互相帮忙。彭某说没想到法官这么上心,以后做生意心里更踏实了。 这次调解很好地维护了公平正义。双峰法院用这种共情的方式把法治的刚性和调解的柔性结合起来,保住了这份珍贵的邻里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