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因为邻居家漏水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刘晓云是这次报道的记者。李明家里被淹了,他找了媒体曝光这件事,结果反过来被楼上的邻居张恒起诉了。张恒要求李明公开道歉并赔偿他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这起案子一审是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法院把李明家漏水的情况查明了,结果驳回了张恒的请求。张恒觉得不服气,又给上诉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想到二审也被驳回了。 原来呢,李明家里突然漏水,他觉得是因为楼上张恒在楼顶公共区域浇花后没关水龙头。物业也承认了这一点。李明就把这事告诉了媒体,媒体给他曝光了。视频里李明对着镜头讲得很生气,“大家看看这些水印子,都是他们浇花不关掉水惹出来的。”还有人在评论区给他打抱不平。 张恒看到这些言论后觉得自己名誉受损,就把李明告上法庭了。可是法院觉得李明并没有直接发表诋毁张恒的言论,所以不能认定他故意侵犯张恒的名誉权。 这次判决下来后,张恒又上诉到西安中院了。结果二审也维持原判。法官提醒大家别随意在网上侮辱诽谤别人哦。这次案件的当事人都是化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