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涉及的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更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对虚拟货币业务活动作出更清晰、系统的规范。 从监管定性看,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根据通知要求,中国境内一律严格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也就是说,无论是交易、发行还是宣传推广虚拟货币,都将受到严格监管约束。 稳定币监管上,通知进一步延伸了监管边界。未经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同时,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也被禁止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相关规定旨在堵住借道境外发行规避监管的空间,防止虚拟货币以变相形式回流国内市场。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近年虚拟货币领域的新动向,也成为此次监管的重点。通知明确禁止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包括提供中介信息、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境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这表明监管部门已将治理范围覆盖到虚拟货币的新型变体,防止其借“资产代币化”之名进行非法融资或资金转移。 从跨境管理角度,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不得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该措施意在防止国内资本和机构通过境外渠道从事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形成更严密的跨境监管闭环。 业内人士指出,八部门联合发文表明了监管层对虚拟货币风险的持续关注。虚拟货币交易价格波动大、风险隐蔽,且容易被用于非法融资和资金转移,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秩序带来潜在冲击。通过明确监管定性、扩大禁止范围、补齐监管漏洞,有助于从源头降低相关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监测预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将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为金融创新提供更清晰的规则边界,在防范风险与支持创新之间保持合理平衡。
在全球数字货币监管加速调整的背景下,此次政策升级既说明了中国维护金融安全的态度,也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划定了清晰边界。当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需要更精细的校准,这条监管“高压线”有望推动金融科技走向更规范、更可持续的生态。如何在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同时守住金融稳定底线,仍是各国长期面对的共同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