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点多面广,既需要日常持续的增绿护绿行动,也离不开规则意识和法治手段的刚性约束;现实中,一些地区环境卫生维护、河道沟渠管护、垃圾分类、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诸上仍存“靠自觉多、靠制度少”的情况,治理效果容易受人员流动、季节变化和管理力度起伏影响。基层普法也常遇到“进得去、留不下”的难题。 原因:一上,生态保护往往涉及生产生活方式调整,群众对自身权利义务、违法后果和救济途径的了解不够系统;另一方面,基层治理资源有限,传统普法方式较单一,难以形成高频触达和长期记忆。,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生态保护领域制度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基础性、综合性制度成果将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基层对“用法治管绿、以制度护绿”的需求更为迫切。 影响:鉴于此,新强村把植树现场变成普法课堂,探索将“看得见的绿化行动”和“听得懂的法治宣传”同步推进。3月20日活动中,区检察院、区国资委、区环保局、镇安环专班、金汇小学、应用技术大学等单位人员,与村内党员、村民代表共同参与。植树环节,大家分工协作,按规范完成挖坑、扶苗、培土、浇灌等工序,为鎏园增添新绿。普法环节在九曲桥、观鹭亭等点位设置互动摊位,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农村生态保护重点和日常环保常识开展答题与咨询,工作人员现场释疑解读,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生活常识和行为边界,提升群众对“依法护绿、依规环保”的认同和参与。活动还通过现场打卡留念等方式扩大传播,营造“植绿、爱绿、护绿、崇法”的氛围。 对策:把生态治理与法治宣传更好“合在一起”,关键是建立可持续、可复制的基层机制。一是推动部门协同常态化,形成环保、司法、教育、属地管理等多方联动的闭环,把普法、监督、整改、宣传和志愿服务统筹安排,避免“一阵风”。二是推动场景化普法制度化,把法治宣传嵌入义务植树、河道巡护、垃圾分类、村规民约修订等日常治理节点,提高触达率和转化率。三是完善生态管护长效机制,以网格化管理、志愿队伍和村民自治相结合,细化树木养护、公共绿地维护、生态设施管养等责任,做到“种得下、管得好、绿得久”。四是用好生态修复与公益诉讼等制度工具。依托鎏园所在区域建设的“南上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暨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修复示范基地,为无法原位修复的赔偿义务提供补植复绿平台,更好将赔偿资金和替代修复投向乡村生态宜居建设,把“有价赔偿”转化为更持久的生态收益。 前景:随着《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在即,基层生态治理将更加注重用法治方式厘清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权益。新强村的实践表明,把普法阵地前移、把法治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把制度约束嵌入治理流程,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下一步,当地计划持续开展植绿护绿与普法宣讲,完善生态管护机制,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生态保护共同体,以绿色底色夯实乡村振兴的生态支撑。
从一棵树到一片林,从一条法到一份共识,新强村的实践展示了基层推进生态法治建设的探索路径。这类把绿化行动与普法宣传融合推进的做法,既为乡村增添生机,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期待更多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推广创新做法,共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