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传统婚俗与现代法律观念交织,因婚约解除引发的彩礼返还纠纷不断增加;湖南长沙的一起典型案例显示,当事人订婚后因女方健康原因提出解除婚约,并主张返还彩礼,由此引发社会对对应的法律问题的关注。此类纠纷的关键,在于婚约与婚姻在法律效力上的区别。我国现行法律明确,婚姻关系以办理结婚登记为成立要件,而婚约仅属于双方就结婚意向达成的民事协议。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艾卓然律师分析指出:“当事人虽订立婚约但未完成结婚登记,缔结婚姻的根本目的未能实现,给付彩礼的一方依法享有返还请求权。” 相关司法解释也为案件审理提供了判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列明了应予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深入细化裁判思路,要求法院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子女养育、过错责任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具体到司法实践,裁判通常会从多上衡量:一是彩礼金额是否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以及实际去向;二是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及共同生活的具体状况;三是当地经济水平和风俗习惯对彩礼数额的影响;四是当事人对婚约解除是否存在明显过错。艾卓然强调:“法院不会机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通过个案衡平实现实质正义。” 从社会治理视角看,纠纷增多也折射出一些现实问题:部分地区高额彩礼现象仍较突出;婚前了解不足使婚约风险上升;公众对婚姻法律关系的基本认知仍需加强。中国政法大学婚姻法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基层法院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同比增长17.3%。 针对风险防范,专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重视婚前体检等必要的风险提示与沟通;二是建立彩礼给付的书面约定,明确款项性质与用途;三是完善基层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提醒:“当事人应当增强证据意识,妥善保存转账记录、物品清单等给付凭证。”
彩礼既承载民俗情感,也应受到法律边界的规范;面对婚约解除引发的返还争议,既要依法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也需要在社会层面倡导坦诚沟通与理性婚俗,让婚姻回归情感与责任,减少“以礼伤情”,维护更健康的婚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