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生扶摔倒老人反被告索赔22万

春节前发生在福建的一个案子,有两个女生扶了摔倒的老人,结果反被告索赔22万,现在原告方已经撤诉了。大家都在说,交警当时为啥要把次要责任判给她们呢?律师是这么解释的。好多家媒体都报道了,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福建有个骑电瓶车的老人拐弯时摔了一跤,刚好两个路过的初中生看到了,停车帮忙扶人。结果交警认定这事儿是次责。老人说自己是因为吓到才摔的,就找那两个女孩还有她们家里人要钱,要22万元。湖南都市频道报道说,2月21日记者联系上了女孩妈妈郑女士,她讲这事已经妥了,原告撤诉了,之前发在抖音和朋友圈的那些东西也都删了,不想占用公共资源。 郑女士说当时她女儿骑车带着一个同学路过现场,两人当时犹豫过要不要扶人。后座的孩子说“那就扶呗”,她女儿就去帮忙了。后来责任认定的时候觉得她女儿的行为对事故有影响,判了次责。伤者还去法院告了她们要钱。 家长觉得很难受,说女儿本来是好心帮忙,现在反而得赔钱还要给孩子心里添堵。案子本来是2月26日开庭的,虽然最后没开成也没打官司了,但大家讨论得还是挺热闹。江西广播电视台请了一位有26年从警经验的律师——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东主任来看视频。他分析说,一开始那辆白色轿车和老人没碰上,老人也绕过去了骑正常了。后来两个女生骑电动车从路口出来挡住了路,老人要是不左转就得撞上去。所以危险主要不是第一次避让出的事儿。 摔倒跟那两个女生骑电动车挡住路有直接因果关系。陈律师觉得主要责任在老人操作不当。至于那22万赔偿款怎么算,得看老人受伤重不重有没评上伤残等级。具体赔多少要看法庭最后怎么定。责任这块交警定的是次责性质,法院实际判赔钱比例最高可能也就40%,有时候10%、20%或者30%也有可能。江苏法德东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尹心雨律师也讲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事故认定书法院一般参考用的不是死规定。 要是真查出来受惊摔倒跟骑车有因果关系就得看速度、距离这些客观因素。《民法典》里说要看三方谁错得多谁出力多来定责。陈律师还说学生们事后主动停车帮忙的初衷是好的,社会别因为这一个案子就不敢做好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