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序更迭,岁在初元。雪域古城阳光明媚、碧空澄澈,拉萨河如碧绿绸带蜿蜒穿城,远处群山覆雪、山坡透出片片新绿。这幅蓝天常在、群山叠翠、碧水长清的高原画卷,既呈现了青藏高原独有的壮美风光,也见证着拉萨市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实成效。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作为重要责任和发展支撑。2021年召开的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战略目标。拉萨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该部署,把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放在全市工作的重要位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市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面对如何走出一条具有高原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拉萨市坚定践行“12345”生态工作思路,兼顾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建好“一个高地”是核心目标。五年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9%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10.5微克/立方米以下,“拉萨蓝”成为常态。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国控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这若干数据,反映了拉萨长期坚持生态保护的成果。 写好“两篇文章”是重要抓手。一手抓高水平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全市森林覆盖率提升至19.5%,完成造林120余万亩;南北山绿化工程栽植苗木1.2亿株,拉鲁湿地生态功能持续增强;153个历史遗留矿山完成修复。这些举措提升了高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自我修复能力。一手抓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拉萨市落实碳达峰行动,培育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制造企业36家;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超过535万千瓦,规模持续扩大;“东数西算”区域中心加快建设,产业结构向“绿”转型,实现了发展与保护的良性互动。 抓好“三项行动”是完善治理体系的关键。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城市面貌与功能得到系统提升,建成区绿地率达45%,建设108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4.06%。加快污染防治,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强化臭氧污染防控,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实现全覆盖。优化调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6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同时,拉萨市及堆龙德庆区、当雄县、曲水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当雄县、曲水县和达东村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认证。 干好“四大工程”是增强城乡生态承载力的重要支撑。生态修复工程投资52亿余元,实施拉萨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这项目入选联合国“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获得国际认可。绿满拉萨工程以南北山绿化工程为重点,规划十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这些工程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也让群众共享更多生态福祉。 五年来,拉萨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荣获“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入选联合国“自然城市”平台。南北山绿化工程获得国家“双碳”典型表彰,拉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获得联合国“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荣誉。各项成果与荣誉,反映了拉萨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实践成效。
生态之于高原,不仅是自然底色,更是发展命脉;拉萨的实践表明,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既需要持续推进工程治理,也需要体系化、制度化的长期治理能力。把“绿水青山”守得更牢、把绿色动能培得更强,才能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不断写下更可持续、更有温度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