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十年治水交出“高分答卷”:干流水质连续6年保持二类、生物多样性回升

十年来,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蒋火华介绍,长江经济带一至三类水质比例大幅提升,从2015年的67%增长到目前的96.5%,涨幅近30个百分点。

其中,长江干流已连续6年保持二类水质标准,表明这条中华民族母亲河的水体质量稳步改善,生态系统恢复态势明显。

污染防治是改善水质的关键举措。

十年来,长江经济带组织开展了劣五类水体整治、"三磷"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8个专项行动。

目前,曾经普遍存在的劣五类水体已基本消除,这一曾经的顽疾得到有效控制。

在工业园区建设方面,相关部门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解决了2400多个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为区域水环保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沿江地区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腾退地块进行了系统的土壤污染治理。

这些措施直接反映在水质指标上,长江流域总磷浓度较十年前下降超过40%,说明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的防控效果显著。

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强化了长江流域的自我修复能力。

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已完成130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为野生动物提供了更加安全的栖息环境。

与此同时,1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正在实施中,这种系统性、全方位的修复方式有助于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通过扎实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相关部门基本摸清了长江流域的水生态"家底",为地方政府精准施策、补齐生态短板提供了科学依据。

江豚、中华鲟等旗舰物种数量的增加充分证明了生态修复工作的成效。

系统治理体系的建立确保了长江保护的协调推进。

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开展了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有效推动解决了"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岸线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

通过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建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各类开发活动提供了科学的管制依据。

在长江干流推进建立的统一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使得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这种协作机制有助于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流域整体保护。

风险防范工作为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已基本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立标也接近尾声,确保了沿江群众的饮水安全。

针对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相关部门推进"一湖一策",建立了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1800多座尾矿库完成了污染治理,1280余条重点河流实现了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沿江各省份全部签订了跨省流域联防联控协议,形成了纵横结合的风险防范网络。

展望未来,生态环境部门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各领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将稳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的保护与建设,以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支撑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

长江的蜕变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逻辑。

从"化工锁江"到"江豚逐浪",这条母亲河的复苏不仅重塑了流域生态本底,更探索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新路径。

面向未来,如何在高质量发展中巩固治理成果,将是对长江经济带更长期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