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獬豸”到法槌:湖南郴州苏仙法院开放日让孩子在沉浸体验中读懂法治

2月6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访客"——来自当地某培训学校的40余名学生;这场别开生面的法治体验之旅,是该院加快司法公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次有益尝试。 当前,在全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显得尤为重要。少年儿童作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其法治观念的形成对于建设法治社会具有深远意义。然而,由于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的限制,传统的法律教育往往显得抽象而枯燥,难以引起青少年的兴趣和共鸣。苏仙区人民法院此次开放日活动,正是针对此现状进行的创新探索。 活动伊始,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江慧担任讲解员,为孩子们介绍了法院的标志性元素。在诉讼服务中心前坪,她用生动通俗的语言讲解了獬豸这一象征正义的神兽形象——并穿插趣味问答互动——迅速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这种将法律符号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做法,使抽象的法律概念变得具体可感,有助于青少年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 随后,江慧向孩子们详细介绍了立案庭的职能、立案基本流程以及起诉状的作用。在讲解过程中,她不断抛出小问题与孩子们互动,将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场景相结合,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到实用的法律常识。这种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相比单向灌输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活跃度。 最具吸引力的环节是"小法官"职业体验。孩子们有序进入刑事审判庭,庄严肃穆的法庭氛围让他们自觉地规范了自己的言行举止。江慧逐一介绍了国徽、法徽、法槌和法袍等法庭要素,详细讲解了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等不同角色的职责分工。孩子们依次坐上审判席、敲响法槌,在亲身体验中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性和权威性。这种沉浸式的体验方式,能够在青少年心中留下深刻印象,有助于培养他们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 在互动提问环节,孩子们提出了"被欺负算不算违法""法律有什么用"等贴近生活的问题。江慧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她用温柔而坚定的语言告诉孩子们,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保护每个人的"安全网"和"护身符"。她强调,既要做到不欺负别人,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遇到困难要勇敢寻求帮助。这样的讲解方式,将法律的保护功能和约束功能有机统一,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活动最后,江慧叮嘱孩子们要从小养成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的好习惯,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小公民。这一寄语既是对本次活动的总结,也是对青少年法治成长的期许。 苏仙区人民法院此次开放日活动的成功举办,充分反映了司法机关在推进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让青少年走进法院、了解法律、体验司法,能够有效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培养他们的法律素养。这种做法也为其他地区的法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从娃娃抓起;苏仙法院的实践表明,当严肃的法律知识与生动的教育形式相结合,就能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这种创新的普法方式让法律变得可触可感,为培养新时代守法公民探索出了有效路径。随着类似活动的深入开展,法治中国的根基必将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