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拐卖儿童案最后会被判什么刑

最近有个大新闻,网上都在传“梅姨”被抓住了。3月21日那天,“梅姨”落网的消息在热搜榜上挂了很久。听说这个“梅姨”长得跟以前很不一样了,跟之前警察画的画像对比起来相似度都不到30%。大家都很好奇,这个犯了拐卖儿童罪的“梅姨”最后会被判什么刑。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主任是专门代理过好多起拐卖儿童案子的律师,他给大家解读了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就是为了卖小孩,包括拐骗、绑架、收买、贩卖还有接送小孩这些行为。付建说,“梅姨”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个罪名,她还算是这个拐卖儿童集团的大头目呢。付建还提到,她跟张维平他们一伙人早就串通好了一起犯罪,“梅姨”在整个犯罪过程里起了关键作用,属于主犯。还有个关键信息是,拐卖三个孩子以上的人贩子是加重情节,最高能判死刑。“梅姨”这次涉案9个小孩呢。“‘梅姨’涉案这么严重,可能会被判死刑”。“案子”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了。她长期隐藏身份还到处躲避抓捕正好就是立案后逃避侦查的情况。“但是这个情况”付建还特别说明:2023年4月的时候,主犯张维平他们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这次的报道来源是羊城晚报、金羊网和羊城派。 编辑是鄢敏,校对谢杨柳,审核刘媛元还有周乐瑞。 声明:取材网络的信息需要谨慎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