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众大家好,我是记者张素。最高法今天在京发布了一批典型民商事案例,给民企降融资成本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保障。事情的起因是有银行在放出3.5亿元的贷款前,强制收取了1000万元的“融资承诺费”,可压根没给企业提供任何实质服务。这种做法明显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这次发布会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闯主持。法院把这种收费定性为“砍头息”,直接从本金里扣除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李曙光指出,金融服务得公开透明、质价相符,司法部门要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类似的案例还有港某公司的纠纷。审理法院发现借款人只晚还了两天利息,而且后来的钱都付清了,这种轻微违约算不上严重。银行不能因为有几份担保合同,就随便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重申的原则。 全国工商联执委游洪涛听了以后非常感慨。他说最高法发布的案例把民营企业经营中的痛点全都说到了。比如“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得到了重视,这让大家对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 这个12月4日发布的典型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联合发布。它既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也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希望以后这类不合理的收费能少一点,民营经济才能发展得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