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部指标”“熟人关系”成骗术包装,求职焦虑被精准利用 法院查明,马某系当地粮油店常客,借与被害人家属日常往来建立信任。2019年3月,马某得知被害人王某乙大学毕业后待业在家、家属急于求职,随即抛出“我认识涉及的领导”“可以免笔试、提前获取面试内容、直接进某中学财务室”等说法,以“渠道”“关系”作为卖点诱导对方相信其具备“办事能力”。此后,马某通过不断制造“进展”与“临门一脚”的假象,逐步将对方拖入持续付款的循环。 原因——信息不对称叠加“熟人社会”信任惯性,形成连环受骗空间 一是就业压力下的急迫心理给骗术以可乘之机。部分家庭对正规招聘程序缺乏耐心,容易对“捷径”“特事特办”产生幻想。二是“熟人社会”中基于日常交往形成的信任,降低了警惕。马某并非首次接触的陌生人,而是熟面孔,其“热心帮忙”更易获得情感认同。三是诈骗分子惯用“分段收费、不断加码”的方式降低受害人初期戒备。法院披露,自2021年7月起,马某以“送礼、请客、打点关系”等名义先后85次向被害人家属索要钱款,共计25.9万元;同时又以“借款”名义骗取9万元,并反复要求“不要对外声张”。在“保密”压力之下,被害人难以及时向亲友、单位或主管部门核实,错过止损窗口。四是受害人证据意识不足,前期未能通过书面协议、权责约定、资金用途证明等方式进行必要约束,客观上扩大了风险敞口。 影响——家庭财产受损与社会诚信受挫并存,公共招聘秩序被扰动 本案中,被告人共骗取370775元,除少量用于网络理财且亏损外,多被其个人消费挥霍。案发后公安机关仅追回剩余2500元并返还被害人,资金追缴难度较大,受害家庭承受了明显经济损失与心理冲击。更值得关注的是,“安排工作”“提前拿题”等说法一旦流传,会加剧社会对公平招聘的误解,干扰正常人才流动预期,甚至诱发更多求职者“以钱换岗”的侥幸心态,损害公共部门招录公信力与基层治理的信任基础。 对策——司法明确“借款也可计入诈骗”,同时把关口前移加强防范 山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为王某乙安排工作的事实骗取钱款;同时明知自身无偿还能力,仍以“借款”名义继续侵占财物。法院依法将“安排工作”骗取的28.08万元与“借款”方式骗取的9万元一并计入诈骗数额,认定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赃款。该判决表达出清晰信号:以“借”为名、行“骗”之实,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所谓“借条”“口头承诺”并不能成为掩护违法的外衣。 在风险防范层面,多部门仍需形成合力,把事后追责转化为事前预防:其一,持续提升招聘信息公开透明度,强化正规招考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压缩“信息差”滋生空间;其二,社区、学校和用工单位可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重点提示“托关系、走后门、内部指标、提前拿题、要求保密”等高风险话术;其三,金融机构与支付平台可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涉诈资金流监测预警,推动资金止付、快速冻结,提升追赃挽损效率;其四,群众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避免因“怕丢人”“怕惹事”而延误处置。 前景——在制度化治理中压缩诈骗空间,让公平就业预期更稳更清晰 随着司法机关对求职诈骗的持续打击和典型案例的公开释法,社会对“花钱买岗”风险与违法性的认识有望更增强。更重要的是,要把治理着力点放在规则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上:让招聘流程更规范、信息更对称、监督更可达,才能从源头减少对“关系”与“捷径”的依赖。未来,在依法惩治与综合治理并进的框架下,类似以“安排工作”为名的诈骗活动将面临更高违法成本与更小生存空间。
本案警示公众——在就业等关键事项上——必须坚持正规渠道和程序。对"花钱办事"的承诺保持警惕,才能保护自身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