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珠江流域渔业资源和维护水域生态安全,江门市于3月1日正式启动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执法行动。
根据规定,自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珠江流域将实行为期四个月的禁渔制度。
这一举措覆盖江门市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河段,以及各县市区纳入禁渔范围的相关水体。
禁渔期内,在规定的禁渔区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但娱乐性垂钓或手工采集方式零星获得的水产品不属于捕捞作业范畴,不受禁渔规定限制。
这一规定既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又兼顾了群众的合理生活需求。
为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在禁渔期启动前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
执法队伍深入西江、潭江沿岸码头和船舶停泊点,向渔民派发宣传资料并进行政策宣讲。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展禁渔主题宣传活动8场,新增设宣传牌8个,张贴禁渔公告与海报84张,悬挂宣传横幅88条,发放宣传资料408份。
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渔民群众对禁渔政策的知晓率,为禁渔期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执法监管方面,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已联合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珠海支队、中山支队等部门,在西江流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标志着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展开。
执法部门表示,将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立体巡查,采取日常巡查与夜间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全方位打击。
二是聚焦整治重点,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规模化非法捕捞及非法交易行为。
三是积极联合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各类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对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执法部门呼吁广大渔民和群众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共同维护水域生态秩序。
禁渔不是简单的“停捕”,而是以制度约束换取资源休养生息、以严格执法守护生态红线、以协同治理提升流域管理效能。
只有让每一次巡查、每一次普法、每一次依法处置形成合力,才能把“禁得住、管得好、能恢复”的目标落到水面之上,持续筑牢珠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