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探索文明乡风建设新路径 红色传承与生态实践赋能乡村振兴

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文明乡风建设如何从“倡导”走向“自觉”、从“软要求”转化为“硬支撑”,成为山区县域提升治理效能、增强发展韧性的现实课题。

泰宁县多村的实践显示,文明乡风不是抽象口号,而是通过制度约束、价值引领、群众参与与产业组织化,嵌入乡村日常运行,进而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问题:文明培育与发展需求同步增长,治理与增收仍需更强支撑。

泰宁山水资源禀赋突出,但山区村落点多面广,生态保护压力与民生增收需求并存:一方面,传统生活方式对林木资源、河湖环境存在长期消耗,生态保护需要更细更实的社会动员;另一方面,乡村产业普遍“小散弱”,缺乏稳定就业与品牌支撑,容易出现“守着好山水、发展却乏力”的矛盾。

同时,红色资源、传统家风等精神文化优势若仅停留在展陈层面,难以形成持续影响力。

原因:从观念到机制仍有“最后一公里”,需要把文明要求落到可执行的规则与可持续的产业上。

采访所见,上青乡崇际村将生态保护由“提醒式管理”转向“制度化约束”。

村里通过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减少对山林柴火的依赖,使绿色生活方式更易坚持、更可持续;配合生态法治宣传下沉,进一步强化“守规矩就是护家园”的公共认知。

与此同时,文明实践也需要组织载体。

崇际村组建巾帼护河志愿队,联动河长制开展巡护、清理与宣传,让群众从“旁观者”成为“参与者”,把公共事务治理转化为日常自觉。

在新桥乡岭下村,问题的另一面是“精神纽带如何转化为治理合力”。

作为革命老区基点村,岭下村把红色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把家风建设转化为日常规范。

通过建设主题馆、讲述游击队员故事,村庄将红色记忆转化为可感可学的公共文化;通过培育孝德文化、评选文明典型,形成“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使孝老爱亲、邻里互助从道德倡议转为可评可学的行为准则。

红色文化与文明实践融合,既增强村庄凝聚力,也为发展红色研学、文明旅游提供了内容支撑。

在梅口乡水际村,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同题共答。

水际村位于大金湖核心区,湖区生态敏感,传统分散捕捞既难以稳定品质,也不利于统一保护。

当地通过成立渔业协会,实行统一放养、统一管理、统一捕捞、统一销售,将分散渔民组织起来,打造“大金湖有机鱼”品牌,实现资源保护、质量控制与市场议价能力的同步提升。

产业组织化不仅提升了渔业的规模化、品牌化水平,也带动库区移民从单一捕捞向旅游服务、渔业加工等多元业态延伸,促进就业结构优化。

影响:文明乡风与生态产业互促共进,形成“治理有效—环境更优—产业更强—群众更富”的正向循环。

崇际村通过清洁能源替代与志愿护河,推动生态保护从行政推动转向共治共享,生态优势为引入写生等文化业态提供基础;村庄与高校、专业机构合作建设写生服务空间,让文化活动嵌入乡村生活,带动就近就业与公共服务提升。

岭下村以红色文化为核心的文明旅游场景建设,使价值引导融入景观标识、公共空间和村规民约,既提升了乡村形象与接待能力,也强化了村民共同体意识。

水际村通过品牌化经营把生态理念融入游客讲解与文化传播,实现“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可感知、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

对策:以制度定边界、以组织聚合力、以产业增后劲,构建可复制的文明乡风培育路径。

泰宁的经验启示,文明乡风建设需要“三个结合”。

一是与治理规则结合,把村规民约细化为可执行条款,并与法治宣传、基层协商机制衔接,形成“能约束、可监督、可参与”的治理闭环。

二是与群众组织结合,培育志愿服务队伍和自治组织,把公共事务从“少数人管”变为“大家一起管”,在参与中形成认同,在认同中形成自觉。

三是与产业发展结合,因地制宜推动生态资源、红色资源、文化资源向产业链条转化,通过品牌打造、合作经营、服务配套等方式,提高乡村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使文明理念在增收过程中落地生根。

前景:山区县域培育文明乡风将更强调系统集成与长期主义。

随着乡村旅游、研学实践、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路径不断拓展,泰宁若能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公共服务供给,强化农村人才引育与经营主体培育,推动“文化+生态+产业”深度融合,有望形成更多可推广的基层样本。

尤其在资源约束趋紧、消费升级加快的背景下,绿色品牌、文明旅游与乡村公共治理的协同,将成为提升县域竞争力的重要方向。

文明乡风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而不仅仅是思想观念的改变。

泰宁县的探索给出了启示:只有当文明建设与生态保护相融合、与红色传统相融合、与产业发展相融合时,才能真正激发村民的内在动力,让乡村既保留山水之美,也保留精神之魂。

这种因地制宜、融合发展的做法,对于全国其他山区县域的乡村振兴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值得进一步推广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