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原副行长章更生一审获刑十八年 受贿四千余万元并违规发放巨额贷款

此次宣判再次表明,金融领域对腐败问题和违规授信将依法从严惩处、严肃追责。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9年9月,章更生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便利,为对应的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贷款审批以及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064万余元。另查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4月,章更生在明知有关单位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安排向相关单位发放巨额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法院据此认定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并依法作出数罪并罚判决。

章更生案的审判再次表明,金融反腐没有“休止符”;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必须持续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既要保持依法惩治力度,也要把制度约束落到实处。此案也提醒金融从业者:守住廉洁底线,才能走得更稳更远。随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和法治建设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将更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