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美颜灯"问题调查:为何屡禁不止?

禁令难以有效执行 违规现象依然普遍 自2023年12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国家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会明显改变商品真实色泽的照明设施。然而,记者近期对浙江省杭州市及全国多地走访调查发现,这个禁令的落地效果仍不理想。 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沿街肉店等销售场所,违规使用“美颜”生鲜灯的情况仍较常见。这类灯具多配红色灯罩,发出明显红光或紫光,使生鲜食品看起来格外鲜艳,与真实色泽差异明显。更有一点是,一些经营者开始采用更隐蔽的做法:标称“新国标”的生鲜灯仍带紫红色光;部分灯具具备可调模式,检查时切换为白光,检查结束后又恢复红光;还有商家给违规灯具套上白色外罩,外观看似合规,实际仍在使用有色光源。广东、福建、江西、贵州、四川、江苏等地网友的反馈也显示,这类现象并非个别地区问题。 经济利益驱动 标准漏洞并存 调查显示,“美颜”生鲜灯难以根除,背后既有利益驱动,也有标准与监管上的缺口。 从经济角度看,违规生鲜灯购置成本很低,线上线下几十元即可买到。一些商家直言,“颜色好看,买的人就多”。电商平台的对应的营销也在推高需求,用“卖相很重要”等话术引导商家选择“美颜”灯,使部分经营者愿意冒险违规来吸引顾客。 从技术标准看,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对商店照明的要求主要是灯具Ra(一般显色指数)≥80即视为合规。但在现实中,即便满足这一指标的生鲜灯仍可能发出有色光,影响食物真实色泽,说明现有标准对“美颜”灯的约束仍不够精准。 监管执法面临多重困难 执法难度继续削弱了禁令的约束力。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灯具送检周期长、成本高,难以对市场上大量灯具逐一检测。实际操作中,是否“明显改变”色泽往往依靠肉眼判断,但不同执法人员对“明显”的理解不一,客观上给违规者留下空间。 此外,处罚落实也存在落差。《办法》规定,对明显违规行为应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执法中,责令整改多、立案处罚相对少,震慑效应有限。一些人认为“美颜”灯不影响食品质量,这类看法也容易降低治理力度。 ,电商平台跨区域销售的特点增加了源头治理难度,形成“线下查、线上卖”的监管空隙,使违规灯具仍能持续流入市场。 完善标准 堵住漏洞 针对上述问题,业内专家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改进路径。浙江省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照明电器检测工程师李先林指出,现有标准未对R9(特殊显色指数)作出强制要求。测试显示,若生鲜灯同时满足Ra≥80和R9≥0两个指标,肉眼可见的色差会明显减小。 从技术层面看,引入“R9≥0”并不复杂。台灯、筒灯、厨卫灯等家用照明领域已有不少产品采用相关要求,检测设备、方法与评价体系也较成熟。通过修订生鲜灯的生产与检测标准,在技术上有条件把“美颜”灯的空间压缩到更小。 同时,有关部门还需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执法,补上销售渠道的漏洞。对屡改屡犯等情形,应提高处罚落实力度与检查频次,形成更明确的震慑。

让生鲜“回归本色”——看似是一盏灯的问题——实则关乎规则的权威、市场的诚信与消费者的信任。治理“美颜灯”不能止于阶段性整治,更需要标准更可执行、判定更可量化、责任更可追溯。只有把标准定得更清、把执法落得更实、把平台管得更严,消费者才能在更自然真实的光线下作出清清楚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