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法院践行“如我在诉”让胜诉权益兑现变得更快更方便

长春净月法院践行“如我在诉”,让胜诉权益兑现变得更快更方便。最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这个新办法,处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子。判决生效后,法院直接在审判环节就把11万元执行款划到了债权人账户,这生动地展示了“如我在诉”的理念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的效率。2025年,某供应链公司因为合同纠纷把某建筑材料经销处和徐某告上了净月法院。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很快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案子审理期间,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要赔原告11万元,并定了时间付钱。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没按时付款。面对这种情况,净月法院没有按老规矩让原告重新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承办法官依据《工作指引》里的规定,原告申请后法官用原来的案号作出扣划存款裁定,并通知银行划款。从申请到划款只用了1天时间。这次成功处理案子是净月法院贯彻落实《工作指引》精神的具体行动,体现了“如我在诉”的情怀。这次做法打破了传统的审判和执行阶段的壁垒。第一点是权益兑现快了:避免了从审判转到执行要走立案、分案等环节,被保全财产在履行期到了后直接变成钱给原告,显著减少了时间成本。第二点是减轻群众负担:债权人不用再经历完整执行程序和申请奔波的苦处。第三点是治理前端:把问题在审判阶段就解决掉了,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的案子数量。第四点是提升公信力:高效处理增强了司法权威和群众认同感。展望未来,这次实践是新时代深化司法改革的缩影。通过制度创新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接下来净月法院要完善全程衔接机制,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