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临近,如何让孩子“休息好、发展好、消费安全”成为不少家庭关心的话题;烟台市教育局近日明确,2025—2026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自2026年1月31日(腊月十三)起至3月4日(正月十六)结束,3月5日(正月十七)开学。此外,面向寒假培训消费的风险提示同步发布,强调遵循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避免焦虑情绪驱动下盲目报班。 从现实问题看,寒假是学习与生活节奏相对集中的转换期,培训需求往往阶段性上升。一些家长担心孩子“放假就松懈”,也有家长希望通过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提升综合素养。需求增加并不等于应当“多报多学”,关键在于培训是否必要、是否合规、是否安全,是否符合孩子兴趣和承受能力。教育部门提示,寒假更应成为孩子休息调整、自主发展、亲近自然和体验社会的重要窗口期,家庭教育与社会实践不应被简单的课程堆叠替代。 从原因分析,校外培训消费风险具有一定季节性与结构性。一上,假期消费集中、家长信息不对称,容易被“优惠预存”“多买多赠”等营销话术影响,出现一次性大额预付;另一方面,个别机构可能存资质不全、合同不规范、资金流向不透明等问题,叠加“培训贷”“教育分期”等金融产品诱导,增加纠纷概率和家庭经济压力。寒假期间机构流动性管理压力上升,一旦出现经营波动,预付费安全更容易成为矛盾焦点。因此,将消费行为纳入可追溯、可监管的链条,是降低风险的重要方式。 从影响层面看,校外培训选择是否理性,不仅影响家庭支出与消费体验,也会影响孩子身心状态与假期质量。过度报班容易挤压休息、运动和亲子交流时间,带来疲劳与心理负担;不合规机构或不规范收费则可能引发退费难、课程缩水、师资不达标等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增加治理成本。相较之下,把培训纳入监管平台、把资金纳入托管账户、把合同条款写清写明,既能减少纠纷,也有利于行业有序发展与良性竞争。 针对对策,教育部门提出多项可操作的要求与建议。在选择培训类型上,明确如确需为孩子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应优先核实机构办学资质,避免“无证办学”“挂靠办学”等风险。在交易流程上,烟台市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监管,家长应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完成选课、缴费、签订合同等操作,确保费用进入监管银行开设的专用托管账户,并按“一课一消”方式拨付,从流程上降低资金被挪用或难以退回的概率。 在支付方式上,烟台市合规机构已开通“先学后付”功能,家长可选择先上课后交费,减少一次性预付带来的负担与风险。在缴费规范上,提醒家长注意限额要求:一次性缴费不超过5000元,且课时不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与此同时,合同与票据务必齐全:与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逐条明确课程内容、师资安排、退费办法与违约责任;缴费后索要与机构名称一致的税务发票或合规票据,并妥善留存合同、缴费凭证及对应的宣传材料。对“绕开平台转账”“转入个人账户”“现金交易”等行为,提醒坚决拒绝;对“优惠预存”“培训贷”等诱导性消费保持警惕,避免把教育消费变成金融负担。 在维权路径上,提醒家长校外培训消费属于民事行为,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如遇纠纷,可先与机构协商;协商未果,应尽可能固定证据,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渠道依法维权;对发现的违规培训行为,可按规定渠道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培训环境。 展望后续,随着监管平台覆盖面提升、托管支付与“先学后付”等机制推广,校外培训“强监管、重透明、控风险”的治理路径将更清晰。对家庭而言,寒假教育更需要回归育人本质:把孩子的兴趣、体能、心理状态与成长节奏放在首位,把培训作为补充而非替代;对行业而言,合规经营、公开透明、以质量赢得口碑,才是实现长期发展的关键。
寒假既是学生身心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家长审视教育投入的关键时刻;烟台市教育部门的系列提醒和规范措施,反映了对学生全面发展和家长权益保护的双重关注。家长应认识到,盲目的校外培训投入未必带来预期效果,反而可能增加学生负担。通过规范的平台、合理的选择、科学的消费,既能保护自身权益,也能为孩子营造更健康的成长环境。新的一年,让我们共同为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生态的良性循环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