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给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胡海兰定了罪。这个事儿是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的。胡海兰严重违法违纪,给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党组书记和院长的位子也没保住。 调查发现,胡海兰把理想信念都忘了,对党也不忠实。他还用权换好处,接受送礼和饭局,违规做生意。还搞钱权交易,利用自己的位置帮别人承揽工程、审判案件和执行判决,收受巨额财物。胡海兰这次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所以,自治区纪委监委决定把胡海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把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给检察机关移送过去审查起诉了。 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几个规矩都给用到了这个案子上。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林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员都要警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