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探索执法方式创新,努力严格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取得平衡。最新公布的四个典型案例显示,当地正通过“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举措,推动市场监管从单纯处罚向教育引导转变。 从案例细节看,四起案件均为食品安全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怀化市某餐饮店因分装菜籽油未标注完整信息被查;永州双牌县和邵阳城步县两家商店因销售少量过期食品被查;益阳桃江县某企业因一批次菜籽油酸价超标被查。四案共同特点明显:涉案金额不高(26元至392元)、未造成实际危害、当事人均为首次违法且主动整改。 该执法取向的调整有其制度依据与现实考量。一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明确了“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另一方面,湖南省于2025年4月出台对应的规定,深入细化了市场监管领域的操作细则。更重要的是,这也反映了监管理念的变化——从“以罚代管”转向“教育为主、惩处为辅”。 业内专家认为,柔性执法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对市场主体而言,可避免因疏忽造成不成比例的处罚压力;对监管部门而言,有利于提升执法效率、节约行政资源;对社会而言,有助于形成更友好的营商氛围。数据显示——湖南省实施相关政策以来——市场主体满意度有所提升,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约15%。 同时,“柔性执法”并不意味着降低标准。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仍将依法从严查处。在此次公布的案例中,监管部门在免罚的同时同步开展教育指导,要求当事人完善管理制度,降低再次发生的风险。 展望未来,这类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有望在更多领域复制推广。随着《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5-2035年)》推进,如何在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把握尺度,将成为各地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考验。湖南的探索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法治的力度在于守住底线,治理的温度在于引导向善;对轻微违法依法免罚——并非削弱规则——而是以更精准的方式推动规则落到日常、落到细节。只有把教育提醒、过程规范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才能在守护食品安全的同时,形成更健康的市场生态,让经营主体在更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中守法经营、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