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但其开放性也让违法违规行为有机可乘。近日——郴州市在网络监管中发现——部分自媒体账号借助平台便利,以更隐蔽的方式发布涉烟花爆竹不良信息,对网络秩序造成干扰。 据了解,被约谈的五家自媒体账号存在多种违规做法。其中,一些账号为吸引流量、增加粉丝,使用“同城可颂”等谐音、暗语,变相引导网民线下购买交易。这类表述意在躲避平台审核,但本质仍属于违法销售。另有账号以“买多了,谁要联系”等方式发帖,实为非法转卖烟花爆竹,在分摊成本的同时也试图分散风险。此外,还有账号替亲友“带货式”发布广告,违规转发或推送销售信息,逐步形成隐蔽的传播链条。 这些行为带来的影响涉及多个层面。法律层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互联网危险物品发布管理规定》等对应的规定,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安全层面,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非法销售、运输和交易存在较大隐患,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网络层面,违规信息会污染网络环境、扰乱平台秩序,并损害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 郴州市此次联合约谈反映了协同监管的力度。会上,相应机构组织被约谈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明确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并对账号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不得在互联网平台出售或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不得使用拼音、谐音等暗语诱导用户转至第三方平台或线下进行交易;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展示自制烟花或不规范燃放等危险行为。相关要求旨在及时纠偏,维护平台秩序与公共安全。 被约谈的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表示,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立即整改并承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上网用网。目前,相关违规账号已被关停或禁言,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处理。监管部门在教育提醒的同时同步采取处置措施,形成有效震慑。 从更深层看,此次约谈也折射出网络监管面临的新情况。随着自媒体普及,个人账号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但少数运营者法律意识薄弱,为追逐流量和利益发布违法信息。对此,监管工作既要强化处置,也要加强预防和引导,通过约谈、普法等方式提升依法用网意识,减少违规行为发生。
烟花爆竹管理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网络空间同样不容“擦边”和侥幸。对涉危险物品违规信息及时处置,既是对公共安全负责,也是对网络生态的守护。只有把普法教育、平台治理与依法打击衔接起来,才能从源头减少隐患、从链条阻断风险,让节日更安心、社会运行更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