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克拉玛依,有这么个事儿特别能说明问题。为了整治那种故意赖账的坏毛病,维护市场里的老实人和法律的威严,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判了一个案子。这个案子是因为一个民间借贷纠纷闹起来的。2023年1月,有个叫张某的债权人,因为债务人帅某某没还230万多块钱的借款还有利息,就把这事告到了克拉玛依区法院。经过法院审理,结果出来了,认定了张某的债是合法的,并且让帅某某限期还钱。判决生效以后,帅某某就有了必须还债的义务。 可到了2023年11月判决快到期的时候,帅某某竟然和老婆王某去协议离婚了。两人签的离婚协议里,把帅某某名下的存款、房子、车子这些全都给了王某。更离谱的是,协议里还写着让帅某某给王某一笔“借款”,要是晚还钱还得按每天3%算违约金,这一加起来年利率居然到了1000%以上,这简直是疯了。这种设定完全不讲公平,完全是想坑债权人。 到了2025年6月,张某知道了这档子事,觉得不对劲。当时帅某某明明还欠着大钱没还,却把自己的财产全都转给了王某,这样一来他还债的能力就没了,自己的权益肯定受了损。7月份的时候,张某就把这事告到了克拉玛依区法院,想要撤销他们离婚协议里关于房子和车子的那部分约定。 法院仔细一查发现了三个关键问题:第一是时间不对,离婚协议签的比张某的债务经法院判决确认的时间还晚;第二是王某肯定知道帅某某欠了一屁股债;第三是协议内容特别不合理。帅某某几乎是净身出户把钱都给了王某,还定了这么高的违约金,这明显不是真的要离婚分钱,而是想找个借口转移财产好赖账。 一审法院觉得帅某某和王某这是在害债权人,就判支持了张某的请求,把离婚协议里关于房子和车子的条款给撤销了。一审判决下来后,帅某某不服气,2025年11月11日他就向克拉玛依中院提起了上诉。 克拉玛依中院受理后重新审了一遍案子。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得很清楚,适用法律也没错。帅某某在欠着钱的时候把主要财产都无偿转给别人了,还知道对方知道他欠钱的事,这肯定给债权人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是没问题的。2025年12月8日这天,克拉玛依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给咱们提了个醒:谁也不能拿法律当儿戏想赖账;一旦有人恶意转移财产影响还债能力、并且对方也知道这情况的话,债权人就可以找法院帮忙把转让行为给撤销了;做生意的人必须讲诚信不能做老赖。克拉玛依中院这回判得公正合理,狠狠打击了想钻法律空子的人,告诉大家不讲诚信就得付出代价。 这也说明了咱们国家司法机关很有能力精准打击那些逃避执行的坏行为。为了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