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显现:同案不同判折射维权困境 近日,广东一名消费者在某会员制超市购买的密封包装肉松面包,距保质期结束还有45天时发现霉变;经多轮交涉,最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获得千元赔偿。该案例在社交平台被数万次转发。同时,也有不少维权未果的经历被曝光——深圳消费者李女士在同一时期购买到变质婴幼儿辅食,投诉后仅拿到原价退款。
食品安全不是“退钱了事”的小问题,而是关系公众健康的底线。依法、理性维权,让投诉有证据、赔偿有标准,既能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能倒逼企业把工作落到日常管理和风险预防上。让法律真正发挥约束力,需要消费者敢于用法、商家守规尽责、监管持续发力,共同把好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关。